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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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玫瑰的开放
龙应台
①历史对于价值判断的影响,好像非常清楚。鉴往知来,认识过去才能预测未来,这话都已经说滥了。我不太用成语,所以试试另外一个说法。
②一个朋友从以色列来,给我带来一朵沙漠玫瑰。沙漠里没有玫瑰,但是这个植物的名字叫做沙漠玫瑰。拿在手里,是一蓬干草,真正枯萎、干的、死掉的草,这样一把,很难看。但是他要我看说明书。说明书告诉我,这个沙漠玫瑰其实是一种地衣,有点像松枝的形状。你把它整个泡在水里,第8天它会完全复活;把水拿掉的话,它又会渐渐的干掉,枯干如沙。把它再藏个一年两年,然后哪一天再泡在水里,它又会复活。这就是沙漠玫瑰。
③好,我就把这一团枯干的草,用一只大玻璃碗盛着,注满了清水放在那儿。从那一天开始,我跟我两个宝贝儿子,就每天去探看沙漠玫瑰怎么样了。第一天去看它,没有动静,还是一把枯草浸在水里头;第二天去看的时候发现,它有一个中心,这个中心已经从里头往外头稍稍舒展开了,而且有一点绿的感觉,还不是颜色;第三天再去看,那个绿的模糊的感觉已经实实在在是一种绿的颜色,松枝的绿色,散发出潮湿青苔的气味,虽然边缘还是干死的。它把自己张开,已经让我们看出了它真有玫瑰形的图案。每一天,它核心的绿意就往外扩展一寸。我们每天给它加清水,到了有一天,那个绿已经渐渐延伸到它所有的手指,层层舒展开来。
④第8天,当我们去看沙漠玫瑰的时候,刚好我们的一个邻居也在,他就跟着我们一起到厨房里去看。这一天,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完整的、丰润饱满、复活了的沙漠玫瑰。我们三个疯狂地大叫出来,因为太快乐了,我们看到一朵尽情开放的浓绿的沙漠玫瑰。
⑤这个邻居在旁边很奇怪地说,不就一把杂草,你们干吗呀?
⑥我愣住了。
⑦是啊,在他的眼中,它不是玫瑰,它是地衣啊!你说,地衣再美,能美到哪里去呢?他看到的就是一把挺难看、气味潮湿的低等植物,搁在一个大碗里:也就是说,他看到的是现象的本身定在那一个时刻,是孤立的。而我们所看到的是现象和现象背后一点一滴的线索,辗转曲折、千丝万缕的来历。
⑧于是,这个东西在我们的价值判断里,它的美是惊天动地的,它的复活过程就是宇宙洪荒初始的惊骇演出。我们能够对它欣赏,只有一个原因:我们知道它的起点在哪里。知不知道这个起点,就形成我们和邻居之间价值判断的南辕北辙。
不必说鉴往知来,我只想告诉你沙漠玫瑰的故事罢了。对于任何东西、现象、问题、人、事件,如果不认识它的过去,你如何理解它的现在到底代表什么意义?不理解它的现在,又何以判断它的未来?
历史就是让你知道,沙漠玫瑰有它特定的起点,没有一个现象是孤立存在的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  )

A.作者通过讲述一个美丽的故事,表现出自己对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的价值判断。
B.从一蓬干草的枯死到丰润饱满地舒展开放,作者带我们和他一起经历了将信将疑、满怀希望、喜悦万分、深刻思悟的全过程。
C.作者擅长从细部着笔,在作者笔下,沙漠玫瑰的开放惊天动地。
D.作者不惜用绝大篇幅描写沙漠玫瑰的开放过程,意在水到渠成地引出自己的感悟:没有一个现象是孤立存在的。

E.给一种普通的地衣起一个异常美丽的名字,表明了作者对生命坚韧的礼赞。
请根据文意,概括沙漠玫瑰的几个特点。
“不必说鉴往知来,我只想告诉你沙漠玫瑰的故事罢了”,此句话在文章中的作用是什么?
有人说去掉第⑩段,对文章理解也无太大影响,你是如何看待的?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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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修学储能的师范生时代
长沙第一师范对毛泽东的成长无疑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在这里,毛泽东度过了他修学储能的师范生时代。
青年人求学,大多喜欢谈立志。毛泽东认为,离开真理来谈立志,只是对前人中有成就者的简单模仿。真正的立志,首先是寻找真理。1915年9月,在给好朋友萧子升的信中,他提出有“为人之学”“为国人之学”“为世界人之学”。看来,心系社会,苦学砺志,是这位师范生当时最基本的自我设计。
在一师,对他影响最大的老师,是教伦理学的杨昌济。杨昌济,长沙板仓人,1903年留学日本,六年学成后又赴英国修学三年,然后游历德国、瑞士。归国后,数次辞谢做官而从学,把教书育人看作自己的天职。他在一师讲修身课时,要求学生“高尚其理想”,鼓励他们要“奋斗”,“有朝气”,“有独立心”,能“立定脚跟”,而办事又要“精细”,“小不谨,大事败矣”。对学问,他认为要“贯通今古,融合中西”,自己要有分析的批判的精神。毛泽东很喜欢杨昌济的课,还时常去他的家里讨论问题。他自称:“近年来有所寸进,于书本得者少,于质疑问难得者多。”除杨昌济外,毛泽东还常到徐特立、黎锦熙、方维夏等老师那里去求学解疑。这在黎锦熙1915年的日记中有多处记载,所谈内容有“读书方法”,“在校研究科学之术”,也有“改造社会事”。
在学校的课程中,毛泽东把重点放在修身、哲学、国文、历史和地理等几门上,对数学、图画不花很多精力。他给朋友的信中说:“从前拿错主意,为学无头绪……于是决定为学之道,先博而后约,先中而后西,先普通而后专门。”他每天总是在天色微明时就起身,晚上熄灯后还借外面一点微弱的灯光苦读,从不肯浪费半点时间,而且持之以恒。从先秦诸子到本省的县志,他都认真地研读。他在给好友萧子升的信中开列了77种古代经、史、子、集的著作,说“苟有志于学问,此实为必读而不可缺”。
作为湖南人,毛泽东这个时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吸收和选择,深受湘学士风的影响。湖南历来注重兴办书院,许多著名学者曾在岳麓和城南等书院讲过学。学子们历代相传,不断阐发,到了晚清,形成以推崇性理哲学、强调经世致用、主张躬行实践为基本特征的湘学士风。在这种风气熏陶下,湖南学人大多关心世事,热衷于投身政治活动,涌现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从而使湖南成为近代以来最有朝气的省份之一。年轻的毛泽东,自然受到这一浓厚的文化土壤的强烈感染。湖南一师规定的《教养学生之要旨》里,专列一条:国民教育趋重实际,宜使学生明现今之大事,察社会之情状。毛泽东在《讲堂录》里记下不少这方面的言语,如“实意做事,真心求学”;“古者为学,重在行事”;“闭门求学,其学无用,欲从天下国家万事万物而学之”。
耳濡目染,手写心记,强化了毛泽东对社会实际的重要性的认识。他常对同学们讲,不仅要读“有字之书”,还要读“无字之书”。这无字之书,就是实际的社会。1917年暑期,他邀了当时已从一师毕业、在楚怡小学教书的萧子升,各带一把雨伞、一个挎包,装着简单的换洗衣服和文房四宝,外出“游学”。毛泽东他们没带分文,历时一个多月,走了九百多里路,游历了长沙、宁乡、安化、益阳、沅江五个县的不少乡镇。途中,结交了农民、船工、财主、县长、老翰林、劝学所所长、寺庙方丈各色人等,写了许多笔记。这样的“游学”,毛泽东在校期间还进行过几次。第二年春天,他和蔡和森沿洞庭湖南岸和东岸,经湘阴、岳阳、平江、浏阳几县游历了半个多月。他日后养成的调查研究作风,从这里已可看出些端倪。
中国社会这时正处在剧烈的动荡中。在一师期间,毛泽东总共花了160块钱左右,大约有三分之一用在订阅报刊上面。和同学们谈起时事,他总是有条有理,了如指掌,并且往往充满着激情。于是就有了“时事通”的外号。这更加深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1918年,毛泽东从长沙一师毕业,结束了五年半修学储能的师范生时代。此时的中国,一场急风暴雨就要来临。
(节选自金冲《毛泽东传》)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毛泽东也看重立志,但他反对对前人中有成就者进行简单的模仿,他认为,应当首先寻找真理,并将其与社会需求相联系,才是真正的立志。
B.毛泽东非常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的阅读学习,所以他要求好友萧子升阅读古代经、史、子、集著作,并开列了推荐书目77种。
C.强调经世致用、主张躬行实践是湘士学风的全部特征,这一风气催生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毛泽东自然也受到了深刻的影响。
D.毛泽东在校期间分别与萧子升和蔡和森进行过“游学”,这两次“游学”经历养成了他注重调查研究的作风。

E.本文选取毛泽东在长沙一师时的学习生活材料,围绕“修学储能”这个中心,表观了一代伟人在青年时代就展现出的卓尔不群的素质。
长沙一师的老师们给了毛泽东哪些方面的影响?请简要分析。
从三、四两段看,毛泽东在一师期间是如何对待学习的?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
长沙一师五年的师范生生涯,为毛泽东后来投身社会革命储备了哪些能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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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翅雀
[葡萄牙]来·托尔加
一家三口正在不声不响地吃饭,孩子突然开口说:“我找到了一个鸟窝!”
母亲抬起头,瞪大了黑黑的眼睛。父亲像往常一样心不在焉。孩子又重复了一句:“我找到了一个鸟窝!”父亲总算抬起沉重的眼皮,也开始聚精会神地听儿子说话。
孩子高兴了,指手画脚地讲起来。他说,今天下午赶着羊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金翅雀从一棵大白松树冠里飞出来。他在浓密的树枝里搜寻,终于在高处一根树杈上发现有一团黑黑的东西。
母亲仔细听着,还亲吻了孩子。父亲则又开始吃饭了。孩子往下讲:他把羊拴在一旁,开始往松树上爬。父亲又拾起疲倦的眼皮,和母亲一样提心吊胆地听着,几乎屏住了呼吸。
孩子说,巨大的松树又粗又高,他把身子紧紧贴在树皮上,慢慢往上挪。先用胳膊抱住树身,接着两条腿尽量往上蜷,重复做着,用了很长时间才爬上去,后来只能靠手,因为前面都是脆弱的新枝了。
父亲和母亲都惊呆了,谁也没有吱声。两个人战战兢兢、一声不响地听凭儿子爬到树上、爬上树冠, 一双天真的眼睛看到鸟蛋——窝里仅有一枚鸟蛋。
听到这里,父母仿佛心跳停止,完全忘记了儿子在什么地方,似乎还在高高的树巅,紧挨着天际,而儿子攀附的树枝正在折断……
但是,孩子说的话表明,他站在树巅,完全不曾意识到飘在空中、面临深渊的可怕,当然,也没有掉下来。倒是发生了另外一件事:他情不自禁地吻了鸟蛋一下。蛋壳刚巧裂开,里面露出一个还没有长羽毛的金翅雀。
说这件怪事的时候,孩子的表情天真无邪。随后,他满怀怜爱地把小鸟放到毛茸茸的鸟巢里,从树上下来了。现在,他心情愉悦——发现了一个鸟窝!
晚饭吃完了,屋里气氛严肃,谁也没有开口。后来,一家人回到暖烘烘的壁炉旁边,看着里边燃烧的劈柴,父亲和母亲坦然交谈了几句。孩子没有听清,也没听明白。何必要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呢?只是,那只还没有长出羽毛的小鸟的形象深深保存在记忆之中。
(选自《外国百家千字文》,有删改)
本小说为双线结构,请依情节运行分别对两条线索作简要表述。(每空四个字)
孩子讲述的:
父母倾听的:
【小题2小说讲述的故事带给你哪些成长的思考?(思考不少于两个角度)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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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
李广田
春天是走向“生”的路,却使我感到大大的不安,因为我是太弱了,甚至抵抗不过这自然的季候之变化,为什么听了街巷的歌声便停止了工作?为什么听到了雨滴便跑出了门外?一枝幼芽,一朵湿云,为什么就要感到了疯狂?它鼓作得我太不安定了。但是到了现在,这秋天,我却不记得对于春天是些什么情场了,只有看见那枝头的黄叶时,也还想:这也像那“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样子,但总是另一种意味了。我不愿意说秋天是走向“死”的路——请恕我这样糊涂安排——宁可以把“死路”加给夏天,而秋天,甚至连那被人骂为黑暗的冬天,又何尝不是走向“生”的路呢,比较起春与夏来,我说它更是走向“生”路的。我将说那落叶是为生而落,而且那冰雪之下的枝条里面正在酝酿着生命之液。而它们的沉着的力,它们的为了将来,为了生命而表现出来的这使我感到了什么呢?这样的季候,是我所最爱的了。
但是比较起冬天来呢,我却偏爱了秋。我几乎说不出秋比冬为什么更好,也许因为那枝头的几片黄叶,或是那篱畔的几朵残花,在那些上边,是比较冬天更显示了生命,不然,是在那些上面,更使我忆起了生命吧,一只黄叶,一片残英,那在联系着过去与将来吧。
在我,常如是想:生活大非易事,然而这一件艰难的工作,我们是乐得来作的。诚然是艰难,然而也许正因为艰难才有着意义吧。而所谓“好生恶死”者,我想并非说是:“我愿生在世上,不愿死在地下。”如果不甚荒谬,我想该这样说:“我愿走在道上,不愿停在途中”。死不足恶,可怕而可恶的,而且是最无意味的,还不就是停在途中吗?这样,所谓人生,是走在道上的了。前途是有着希望的,而且路是永长的。希望小的人是有福了,因为他们可以早些休息,然而他们也最不幸,因为他们停在途中了,那干脆不如到地下去。而希望大的人的呢,他们也是有福的吗?绝不,他们是更不幸的,然而人间的幸与不幸,却没有什么绝对的意义,谁知道幸的不幸与不幸之幸呢。路是永长的,希望是远大的,然而路上的荆棘呀,手脚的不利呀,这就是所谓人间的苦难了。但是这条路是要走的,因为人就是走在道上啊,真正尝味着人生苦难的人,他才真正能知道人生的快乐。
人生是走在道上,希望是道上的灯塔,但是,在背后推着前进,或者说那常常在背后给人以鞭策的是什么呢?于此,让我们来看看这秋天吧!实在的,不知不觉地就来到秋天了,红的花已经变成了紫紫的又变了灰,而灰的这就要飘零了,一只黄叶在枝头摇摆着,你会觉到它即刻就有堕下来的危机,而当你踽踽地踏着地下的枯叶,听到那簌簌的声息,忽而又有一只落叶轻轻地滑过你的肩背飞了下来时,你将感到了什么呢?也许你只会念道,“落了!”等你漫步到旷野,看见那连天衰草的时候,你也许只会念道,“衰了!”然而,朋友们,你也许不曾想到西风会来得这样早,而且,也不该这样凄冷吧,然而你的单薄的衣衫,已经是很难将息的了。“全家都在秋风里,九月衣裳未剪裁”,这在我,年年是赶不上时令,年年是落在了后边的。懑怨时光的无情是无用的,而更可怕的还是人生这件事故吧。到此,人不能不用力的翘起了脚跟,伸长了颈项,去望一望那“道上的灯塔”。
我真不愿看见那一只叶子落了下来,但又知道这叶落是一回“必然”的事,于是对于那一只黄叶就要更加珍惜了,对于秋天,也就更感到了亲切。当人发现了自己的头发是渐渐地脱落时,不也同样地对于头发而感到珍惜吗?同样的,是在这秋天的时候来意味着我们的生活。春天曾给人以希望,而秋天所给的希望是更悠远些,而且秋天所给与的感应是安定而沉着,它又给了人一支恐怖的鞭子,因为人看了这位秋先生的面容时,也不由得不自已照一照镜子了。
给了人更远的希望,向前的鞭策,意识到了生之实在的,而且给人以“沉着”的力量的,是这正在凋亡着的秋。我爱秋天,我对于这荒凉的秋天有如一位多年的朋友。
于一九三0年十二月
(选自《李广田文集》,有删节)
文章以“秋天”为题,开篇为什么要写夏天和春天?
答:
简析“他们是有福的吗?绝不,他们是更不幸的”这句话含义。
答:
简析文中多处提到“一只黄叶”的妙处。
答:
作者为什么说秋天“又给了人一支恐怖的鞭子”?请简要说明原因。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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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博士生石嫣是中国公费派往美国务农,学习CSA的第一人。回来后,《青年周末》记者问她:你带回了什么?石嫣想了想:我好像没带回什么东西。
青年周末:什么是CSA?
石嫣:CSA是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的简写,是消除食品不安全问题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贸易形式,让农场和社区间建立一种联系,农民寻找愿意预定他们农产品的社区成员,直接把菜送到社区居民家,大家吃有机绿色健康菜。美国于1986年引入这种农业经营模式。当初,美国人富兰克林带着问题考察东方农耕:美国不到百年就穷尽了地力,中国农耕历经四千余年土壤依旧肥沃,且养活了数倍于美国的人口。他写下《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一书,认为东方农耕是可持续的、最优秀的农业。
青年周末:实地体验CSA需要做些什么?
石嫣:CSA提倡的是生态有机农业,基本上是人工或者只借助小型机械进行有机耕作,多数农活需要人亲力亲为,劳动强度大。
青年周末:作为一个农业经济博士生,你不了解农业耕作?
石嫣:我学的是农业经济,并没有接触多少农耕技能方面的东西,大学课程也没有硬性要求。可以说,大部分学农的大学生都没有亲身实践的经验。
青年周末:CSA和中国目前搞的无公害、绿色订单农业差不多吧?
石嫣:不一样。目前国内的做法基本上是,有人在做这个生态农业,然后消费者随时给他电话,他随时给你蔬菜,你当场交费;或者你来农场,随时买,随时交费。但CSA强调消费者和农民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消费者定我的蔬菜,要在这一年的秋后,把下一年你要的蔬菜钱交给农民。农民在种地前,已经把这一年的收益获取了,他种地时是没有经济风险的。我呆的明尼苏达州农场,今年共有33个消费者定了农场的蔬菜,每个消费者在去年秋天支付了460美元,用来购买今年收获季中20周的收成。
青年周末:用什么保证农民一定会尽力提供给社区居民所需要的足够好和新鲜的蔬菜?
石嫣:我们从春到秋都在努力地进行有机耕作,精心呵护各种蔬菜瓜果的生长。每周提供给我们的客户足够份额的蔬菜。周三采摘、清洗、装箱,周四运送到指定位置,保证一个4-5口的家庭一周有新鲜健康的蔬菜。
青年周末:全凭自觉?
石嫣:靠彼此的信任!客户离农场都很近,最远的客户车程都不超过30分钟,有的客户每周会自己来农场取菜。他们可以随时来看所吃的食物是否安全,还与农场主人成为亲密的朋友。
青年周末:据说美国农场有十几万个,CSA却只有两千多。在美国,这种农业经营模式并不算主流,你觉得自己在美国当了半年农民就能在中国搞起来吗?
石嫣:我从美国经验得出,做CSA要从小做起。后来做好了,也要规模适度。需要你提供份额蔬菜的客户多了,你会无暇顾及他的感受,CSA赖以存活的信任就会削弱,所以大对于CSA未必好。我觉得,在中国城郊或者中小城市是比较好做这个项目的。中国人均耕地不多,比较适合人工有机耕种。不过,我觉得中国的消费者可能更多地会衡量所获取的价值,会怀疑一个农民在他那面积不大的地里如何种出不同种类的蔬菜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不管怎样,我都要试一试。
青年周末:你能预计自己会碰到的困难吗?
石嫣:今天,大多数人更愿意买便宜的食品。生态有机农业的产品价格相对贵些。但是,人们可以去买贵的衣服鞋子,为什么对食物如此吝啬呢?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危机,不管有多大困难,我也想做一点实事,希望能通过CSA的实践,建立城乡的良性的互动。善待农民,重建信任,其实就是善待自己和生命。
(选自《青年周末》,记者邓艳玲)
石嫣说“我好像没带回什么东西”,根据文意,她其实带回了
下列有关“CSA技术”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CSA模式是一种消除食品不安全问题的社区支持农业经营模式。
B.CSA模式推行生产者全部使用人工操作的生态可持续种植方式。
C.CSA模式强调消费者和农民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并相互信任。
D.CSA的规模要适度,在中国,应多选择在城郊或中小城市发展。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采用CSA模式的农场在采摘水果和蔬菜的当天便能送货上门,这样可以确保消费者享用到新鲜安全的蔬菜水果,也可与客户成为朋友,建立城乡的良性互动。
B.被采访者石嫣作为一个农业经济博士生,对农业经济农耕技能原本就很熟悉,作为中国派往美国务农的第一人,她对各种农活亲力亲为,并获得了很多经验。
C.对农场经营者来说,CSA模式使他们拥有稳定的销售市场,在蔬菜成熟甚至种植之前就可以进行预售,环保健康,并且共同承担风险,可避免生产的盲目性。
D.目前,在中国实行这种CSA模式有一定的困难,尽管客户与农民之间有信任,但仍有消费者过多地衡量他获取的价值,怀疑面积不大的地里能种出各种蔬菜。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8—21题
守岁 冯骥才
一种昔时的年俗正在渐渐离开我们,就是守岁。
守岁是老一代人记忆最深刻的年俗之一,如今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城市人,最多是等到子午交时之际给亲朋好友打个电话发个短信拜个年,然后上床入睡,完全没有守岁那种意愿、那种情怀、那种执着。
我已不记得自己哪年开始不再守岁了,却深刻记得守岁那时独有的感觉。每到腊月底就兴奋地叫着今年非要熬个通宵,一夜不睡。好像要做一件什么大事。父母笑呵呵说好呵,只要你自己不睡着就行,决没人强叫你睡。
记得守岁的前半夜我总是斗志昂扬,充满信心。一是大脑亢奋,一是除夕的节目多又要祭祖拜天地,又要全家吃长长的年夜饭,最关键的还是午夜时那一场有如万炮轰天的普天同庆的烟花炮竹。尽管二踢脚、雷子鞭、盒子炮大人们是决不叫我放的,但最后一个烟花——金寿星顶上的药捻儿,却一定由我勇敢地上去点燃。火光闪烁中父母年轻的笑脸现在还清晰记得。
待到燃放鞭炮的高潮过后,才算真正进入了守岁的攻坚阶段。大人们通常是聊天,打牌,吃零食,过一阵子给供桌换一束香。这时时间就像牛皮筋一样拉得愈愈长了;瞌睡虫开始在脑袋里喷撒烟雾。
无事可做加重了困倦感,大人们便对我说笑道:可千万不能睡呀。
我一边嘴硬,一边悄悄跑到卫生间用凉水洗脸,甚至独出心裁地把肥皂水弄到眼睛里去。大人们说,用火柴棍儿把眼皮支起吧。
年年的守岁我都不知道怎么结束的。但睁眼醒一定是在床上,睡在暖暖的被窝里。枕边放着一个小小的装着压岁钱的红纸包,还有一个通红、锃亮、香喷喷的大苹果。这寓示平安的红苹果是大人年年夜里一准要摆在我枕边上的。一睁眼就看到平安。
我承认,在我的童年里,年年都是守岁的失败者,从没有一次从长夜守到天明。
故而初一见到大人时,总不免有些尴尬,尤其是想到头一天信誓旦旦要“今夜决不睡”之类的话。当然,我也会留意大人们的样子,令我惊奇的是:他们怎么就能熬过那漫长一夜?
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知道为什么守岁。可是守岁的道理并不简单
后我对守岁的理解,缘自一个词“辞旧迎新”。而首先是“辞”字。
辞,是分手时打声招呼。
和谁打招呼,难道是对即将离去的一年吗?
古人对这一年缘何像对待一位友人?这一年仅仅是一段不再有用的时间吗?
那么,新的一年大把大把可供使用的时间呢?又是谁赐予我们的?是天地,是命运,还是生命本身?任何有生命的事物不都首先拥有时间吗?
可是,时间是种奇妙的东西。你什么也不做,它也在走;而且它过往不复,无法停住,所以古人说“黄金易得,韶光难留”。也许我们平时不曾感受时间的意义,但在这旧的一年将尽的、愈愈少的时间里——也就是坐在这儿守岁的时刻里,却十分具体又真切地感受到时光的有限与匆匆。它在一寸一寸地减少。在过去一岁中,不管幸运与不幸,不管“喜从天降”还是留下无奈、委屈与错失——它们都已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在它即将离我们而去时,我们便有些依依不舍。所以古人要“守”着它。
守岁其实是看守住属于自己的时间与生命,表达着我们的生命情感。
是的,守岁这一夜非比寻常。它是“一夜连两岁,五更分二年”。因而,我们的古人便是一边辞旧,一边迎新。以“辞”告别旧岁,以“迎”笑容满面迎接生命新的一段时光的到。新的一年是未知的,不免小心翼翼。古人过年要通宵点灯,为了不叫邪气暗中袭入;还将年画上所有形象都画上笑眼笑口,以寓吉祥。由于对未的这种盛情,所以正月初一破晓“迎财神”的鞭炮更加欢腾。
于是,我们的年俗就这样完成了岁月的转换,以“辞”和“迎”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以长长的守夜与天地一年一度地“天人合一”。
我们和洋人的文化真有些不同。洋人对新年只有狂欢,我们的心理似乎复杂得多,其情其意也深切得多。可是我们正在一点点离开这些。
这到底是因为农耕文明离我们愈愈远,还是人类愈愈强势,无须在乎大自然了
守岁渐行渐远。当然,我们不必为守岁而勉强守岁。民俗是一种集体的心愿,没有强迫。我们虽然不必为守岁而勉强守岁,但如果有条件和精力守岁,不妨体验一下这个节点的独特魅力,这也是对大自然和生命的一种敬畏。
倒数第二段中,“这到底是因为农耕文明离我们愈愈远,还是人类愈愈强势,无须在乎大自然了”。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文中作者写到了自己小时候守岁的经历,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知道为什么守岁。可是守岁的道理并不简单。”结合文本,请概括分析“守岁”有什么深刻的道理。
文中最后一段说“守岁渐行渐远”,对此,作者认为应该怎样面对?请概括回答。其实很多民俗都在渐行渐远,关于民俗文化的现状和发展,你有何看法,请简要阐述。(共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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