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定匀变速直线运动的加速度”的实验中,具体测算加速度前的主要步骤有:
A.将打点计时器固定在长木板上没有滑轮的一端,接上低压交流电源; |
B.把纸带固定在小车后端并让纸带穿过打点计时器; |
C.把一条细绳拴在小车前端,绳跨过滑轮挂上砝码; |
D.把小车停在靠近打点计时器的地方,先放开小车,再接通电源; |
E、断开电源,取下纸带;
F、换上纸带重复做三次,选择一条较为理想的纸带;
以上步骤有错误的是( )
(2)一同学在练习使用电磁打点计时器时,打出3条纸带(ab间距离相等),则______条纸带的平均速度大,_________纸带的加速度为零。
(3)在“探究小车速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的实验中,如图给出了从0点开始,每5个点取一个计数点的纸带,其中0、1、2、3、4、5、6都为计数点,测得:
x1=1.40cm, x2=1.90cm, x3=2.38cm, x4=2.88cm, x5=3.39cm, x6=3.87cm.那么:(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① 在计时器打出点1、2、3、4、5时,小车的速度分别为:
v1=_______ m/s,
v2=______ m/s,
v3=______ m/s,
v4=_______m/s,
v5=________m/s.
② 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作出v-t图象.
图象可得小车的加速度大小a=________m/s2。
(1)某同学用斜槽做研究平抛物体运动实验,下列操作正确的是()
A.斜槽末端槽口的切线保持水平 |
B.固定后的斜槽要竖直 |
C.使小球多次从斜槽的同一高度由静止释放 |
D.使小球每次从斜槽的不同高度由静止释放 |
(2)该同学在做研究平抛物体运动实验时,用一张印有小方格的纸记录轨迹,小方格的边长L=0.80cm,若小球在平抛运动途中的几个位置如图中的a、b、c所示,a点为平抛运动的初始位置,则小球在a点的速度大小是m/s,在b点的速度大小为m/s。(取g=10m/s2)
某同学用如图所示的装置做“探究做功和物体动能变化的关系”的实验,所用小车的质量m=0.25kg,打点计时器所用交流电源的频率为50Hz
(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平衡摩擦力时,应把橡皮筋挂在小车上,使小车能在木板上匀速滑动
B.实验时应先接通电源,再释放小车
C.实验中在每次增加橡皮筋的条数时应使连入铁钉间的橡皮筋形变程度相同,并使小车每次都从同一位置释放
D.在通过纸带求速度时,应在纸带上选出一段清晰的点迹求出平均速度即可
(2)正确平衡好摩擦力进行实验时,在橡皮筋弹力作用下,合力对小车所做的功______(选填“大于”、“小于”或“等于”)橡皮筋弹力所做的功;若第一、三次分别用一条、三条并在一起的相同橡皮筋做实验,且两次橡皮筋的伸长相同,则第三次实验中橡皮筋对小车做的功是第一次实验的______倍。
(3)下图是该同学在正确实验过程中得到的一条纸带,相邻的两个读数点间还有一个点没有画出来,A、B、C、D、E、F各点到0点的距离分别为:1.87cm、4.79cm、8.91cm、16.92cm、25.83cm、34.74cm,则由纸带可知本次实验中橡皮筋对小车做的功是______J。
在用双缝干涉测光的波长的实验中,所用实验装置如图甲所示,调节分划板的位置,使分划板中心刻线对齐某条亮条纹(并将其记为第一条)的中心,如图乙所示,此时手轮上的读数为________mm;转动手轮,使分划线向右侧移动到第四条亮条纹的中心位置,读出手轮上的读数,并由两次读数算出第一条亮条纹到第四条亮条纹之间的距离a=9.900mm,又知双缝间距d=0.200mm,双缝到屏的距离l=1.000m,则对应的光波的波长为________m.如果用上述装置测量氦氖激光器发出激光的波长,则图中除了光源以外,其他不必要的器材元件有________.
(1) 在研究平抛运动的实验中,小球必须每次从斜槽上的同一位置落下,是为了使小球离开斜槽末端的不变,同时需要调节斜槽末端。在坐标纸的平抛运动轨迹上任取一点,用刻度尺量出它的坐标x和y,则实验中的小球的初速度表达式为。
(2)上图是某同学做平抛运动实验时,用一张印有小方格的纸记录轨迹,小方格的边长L=1.25cm,若小球在平抛运动途中的几个位置如图中的a、b、c、d所示,则小球平抛的初速度的计算式为V0=______(用L、g表示),其值是_ _____(取g=10m/s2)。
平抛物体的运动规律可以概括为两点:
(1)水平方向做匀速运动; (2)竖直方向做自由落体运动.
为了研究平抛物体的运动规律,可做下面的实验:如图所示,
用小锤打击弹性金属片,A球就水平飞出,同时B球被松开,做自由落体运动,两球同时落到地面.这个实验___________
A.能同时说明上述两条规律 |
B.不能说明上述规律中的任何一条 |
C.只能说明上述规律中的第(1)条 |
D.只能说明上述规律中的第(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