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习题。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
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表示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他从来没有这么放松地拉过琴,时而飞扬如瀑,时而沉滞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泪水、奔跑,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第3自然段点明了他对小提琴没有感情,并以具体生动的细节描写交代了他练琴是由于他父亲的强迫,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
B.“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文章这样写,表现了他在长期的机械性练琴中所形成的习惯。 |
C.毕业考试的演奏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这首曲子是他自己创作的,表现的是自己的生活——他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 |
D.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
E、这篇文章主要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来描写人物、塑造形象,着重展示了作品主人公在“强迫”下学琴的心理历程。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做出选择”的理解。
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
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从历史上看,中华文化大部属于农耕文化。普通人经常能吃上肉、蛋、奶是近年的事。正因如此,中国人的主食一般指粮食做的“饭”,而把副食称作“菜”。餐桌食品叫做“饭莱”,就连厨房的切刀也叫做“菜刀”等等。道教著作《玄门大论》对素食解释道:“一者粗食,二者蔬食……粗食者,麻麦也。蔬食者,莱菇也。……粗食止诸耽嗜,蔬食弃诸肥……”。2500多年前的中国医学专著《黄帝内经》里曾总结道:“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这些论著说明传统的中国膳食与现代营养学的理想不谋而合。
今天,在由西方传入的面包面前,我国的传统馒头似乎显得苍白黯淡。其实馒头凝结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智慧和探索。《礼记》中有关“燔黍捭豚”的记载,说明在蒸制食品之前人类就开始炒食谷粒,烘烤畜肉。从西方的现代食品燕麦片和烤肉,可以看到古时“燔黍捭豚”的影子。不过中国早已走过了烧烤的阶段。早在大约6000年前,传说黄帝发明了釜、甑,也就是锅灶和蒸笼。《周书》中写到“黄帝始蒸谷为饭,煮谷为粥”。由于中国古代烧制陶瓷器和冶炼技.术世界领先,青铜器、铁器也比较早用于炊事器具,加上早期的主食以黍、谷、稻等粒食为主,所以形成了独特的蒸煮食品文化。
中国传统主食加工工艺的妙处之一在于蒸煮。汽蒸馒头和烘烤面包硼比,汽蒸火候易控。现代热物理知识也说明,汽蒸很容易把加热温度控制在l00℃左右,使馒头、包子等熟化时外不焦内不生,营养破坏降到最少;而烘烤面包,火焰温度可达800℃以上,即使现代技术,自动控制,底火、面火也在200℃左右,难免发生外焦内生现象。
正因为蒸制可以做到无论大小的食品,只要时间充分,内外温度都可达到100℃的熟化温度,才有了包馅的包子、馒头、饺子等,实现了包容诸莱、配餐方便、营养全面。带馅的面制品是中国古代的一大发明,还有煲汤、煲粥等,这些都和蒸煮加工有关。由于中国古代锅灶发达,五谷杂粮的粥饭成为传统食品,《墨子•天志》称华夏:“四海之内,粒食之民”。五谷杂粮的粥饭不仅好消化,还可以最大限度保留谷粒的养分,包括膳食纤维、矿物质,美味保健。下列对文意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从中国传统食品的历史看,数千年来,普通中国人的家常饭,本以素食为主。 |
B.面包其实不比馒头更先进,其焙烤的工艺在中国古代已经是过时的技术。 |
C.农耕文化在中华文化占有很大比重,因此,中国传统食品具有源于农耕,医食同源的特点。 |
D.青铜器、铁器等很早用于炊具,表明中国传统食品还促使了冶炼技术领先世界。 |
根据文段内容,以现代眼光看来,中国传统食品有哪些优点?请分条说明。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怀念老陆
冯骥才
近些天常常想起老陆来。想起往日往事的那些难忘的片断,还有他那张始终是温和与宁静的脸,一如江南水乡。
我和老陆一南一北很少往来,偶然在京因会议相见,大家聚在一处,老陆身坐其中,话不多,但有了他便多一份亲切。他是那种人——多年不见也不会感到半点陌生和隔膜。他不声不响坐在那里,看着丛维熙逞强好胜地教导我,或是张贤亮吹嘘他的西部影城如何举世无双,从不插话,只是面含微笑地旁听。我喜欢他这种无言的笑,温和、宽厚、理解,他总是欣赏着这些个性大相径庭的朋友们——甚至是享受着。
这不能被简单地解释为“与世无争”。凡是读过他的《围墙》《美食家》,都会感受到他的绵里藏针。我想这既源自他的天性,也来自他的小说观。他属于那种艺术性的作家,他把小说当做一种文本的和文字的艺术。高晓声和汪曾祺都是这样。他们非常讲究技巧,但不是技术的,而是艺术的和审美的。
一次去苏州拜访他,他陪我游赏拙政、网狮诸园。他说,苏州园林的最高妙之处,不是玲珑剔透,极尽精美,而是曲曲折折,没有穷尽。每条曲径与回廊都不会走到头,有时你以为走到了头,但那里准有一扇小门或小窗,推开望去,又是一番风景。说到此处,他目光一闪说:“就像短篇小说,一层包着一层。”
记得那天傍晚,老陆在得月楼设宴招待我。入席时我心中暗想,今儿要领略一下这位美食家的真本领了。席间每一道莱都是精品,却看不出美食家有何超人的讲究。饭菜用罢,上来一道汤,看上去并非琼汁玉液,入口却是清爽鲜美,顿时把这顿美席提升到一个至高境界。大冢连连呼好,老陆微笑着说:“一桌好餐关键是最后的汤。汤不好,把前边的菜味全遮了;汤好,余味无穷。”然后目光又是一闪,瞅着我说,“就像小说的结尾。”
于是我更明白老陆的小说缘何那般精致、透彻、含蓄和隽永。他不但善于从生活中获得写作的灵感,还长于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里找到小说艺术的玄机。
然而生活中的老陆并不精明,甚至有点“迂”。我听到过一个关于他“迂”到极致的笑话。那是八十年代中期,老陆当选中国作协副主席,第一次接待外宾就出了笑话。那天,他用车亲自把外宾接到家来。但楼门口地界窄,车子靠边,只能由一边下人。老陆坐在外边,应当先下车。但老陆出于礼貌,让客人先下车,客人在里边出不来,老陆却执意谦让,最后这位国际友人只好说声“对不起”,然后伸着长腿跨过老陆跳下车。后来见到老陆,我向他核实这则文坛轶闻的真伪,老陆摆摆手,什么也不说,只是笑。
说起这摆手,我永远会记着另一件事。1991年冬天,我在上海开画展,租了一辆卡车,运满满一车画框由天津出发,凌晨途经苏州时,司机打盹,车子一头扎进道边的水沟里,许多画框玻璃粉粉碎。身在苏州的老陆听到消息,亲自关照用拖车把我的车拉到车厂修理,还把镜框的玻璃全部配齐,使画展得以顺利开幕。不久在北京遇到他,当面谢他,他也是伸出那瘦瘦的手摆了摆,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他的义气,他的友情,他的真切,都在这摆摆手之间了。这一摆手,把人间的客套全都挥去,只留下一片真心真意。由此我深刻地感受到他的气质:宁静、平和、清淡与透彻,还有韵味。
老陆去世那些天,我提笔作画,不觉间一连画了三四幅水墨的江南水乡。妻子看了,说你这几幅江南水乡意境很特别,静得出奇,却很灵动,似乎有一种绵绵的情味。
我怀念老陆了。
【注释】老陆:当代著名作家陆文夫。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老陆为人与世无争,但他创作的一些小说却笔尖里带着锋芒,可谓“绵里藏针”。 |
B.文章中多次写老陆无言的“笑”,表现了他平和、温厚、真诚、质朴的性格特点。 |
C.作者写丛维熙逞强好胜,张贤亮自我吹嘘,意在表达对他们的不满和对老陆的喜爱。 |
D.老陆去世了,他的生命已与江南水乡融为一体,因此作者一想起他就想起江南水乡。 |
E.文章紧扣老陆的个性特点从他为文和为人两个角度精选材料布局谋篇,形散而神聚。按要求回答下面的问题。
①从文中看,老陆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中找到了小说艺术的哪些“玄机”?
②作者在文中写老陆的“迂”,用意何在?文章结尾作者写自己画画,妻子评画,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王国维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元人杂剧之不同于其他历史时期的文学(如唐诗、宋词、明清传奇),就是它慷慨悲歌、本色当行的时代风貌。当时杂剧创作的主要流派——以关汉卿为代表的本色派,集中表现了这种时代风貌。同时,随着杂剧创作的发展,以王实甫为代表的文采派也逐渐形成。
关于这种流派划分,前人已有论述。如王骥德《曲律•论家数》认为“曲之始,止本色一家……然文人学士,积习未忘”才产生了文采一家。臧懋循《元曲选•序》说:“曲有名家,有行家。名家者,出入乐府,文采烂然。行家者。随所装演,无不摹拟曲尽,使人快者掀髯,愤者扼腕,悲者掩泣,羡者色飞,故称曲上乘,首日当行。”
当行指适应于某一行业的要求,就戏曲说,主要指善于运用语言来刻画人物,曲词符合剧中人物的身份和个性,能为展开剧情和刻画人物性格服务。本色一般是就语言的自然本色,贴近生活,很少装饰说的。戏曲脚本最初总是为舞台演出写的,最早的脚本往往只是舞台演出的记录。如果不本色,群众听不懂,看得也莫名其妙,它就不能适应舞台演出的要求。因此最初从民间产生的戏曲总是本色当行的?关汉卿的《窦娥冤》重于叙事,直抒胸臆,言言曲尽人情,字字当行本色,就堪称本色派的“第一杰作”。
比之关汉卿,王实甫的戏曲作品则在本色的基础二作了较多的设色加工,给人一种“文采烂然”的感觉,代表了杂剧文采一派的最高成就。他的代表作《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折,讲述张生与崔莺莺相爱,崔老夫人知道事情已无可挽回,便催张生进京赶考,莺莺与张生在长亭依依而别,语言铺叙委婉,华丽秀美,既能把优美的诗词语言熔铸成明快流畅的曲词,也能将日常生活语言点化为清丽谐美的唱段:王实甫的剧作有着优美的抒情诗的特色,朱权《太和正音谱》评价其“如花间美人”。
本色派与文采派,春兰秋菊,各有特色,共同代表了元人杂剧的艺术成就。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臧懋循《元曲选-序》认为“行家”的成就在“名家”之上。“行家”指的就是本色派,“名家”指的就是文采派。
B.以关汉卿为代表的本色派善于从生活中汲取语言材料,创造出一种质朴、自然、生动、富有感染力的戏剧语言。
C.以王实甫为代表的文采派注重戏剧语言的设色加工,词藻富丽,文采斑斓,充满诗情画意,又不乏生活气息。
D.作为“一代之文学”的元杂剧,与唐诗、宋词、明清传奇一样,都体现了慷慨悲歌、本色当行的时代风貌。根据文意分别简要概括本色派与文采派的关系、共同遵循的创作原则以及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6题。
[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的情形。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根据文章内容,给小说加一个标题。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1)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2)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请概括“我”(小玛丽)这一形象的主要性格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探究“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窃贼
[法] 阿·康帕尼尔
“是的,我是个窃贼。”老头伤心地说,“可我一辈子只偷过一次。那是一次最奇特的扒窃。我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我打断他道。
“请让我说下去。当我把偷到的钱包打开装进自己的衣兜时,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加一个子儿。”
“那钱包是空的?”
“恰恰相反,里面装满了钞票。”
我走近那老头,又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他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当时,我乘火车从斯米纳到苏萨尔去。那是个匪盗经常出没的地区。我坐的是三等车。车厢里除我以外,就只有一个衣衫褴褛、正在酣睡的汉子。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从相貌到衣着,这家伙看起来都像一个罪犯。我想换一个车厢,可是车厢之间没有连通的门,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单独同这个危险的家伙共处三个小时。火车行驶在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荒野,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在这种环境里,要想杀死一个人,然后把尸体从车窗扔下去,简直是小事一桩。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两眼死死盯住车里的警报器。可是,看来,我打了一会儿盹儿。我刚睁开眼睛便发出一声惊叫。因为陌生的旅伴正弯腰站在我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我,乱蓬蓬的胡须已经触着我的面颊。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想去拉警报器。可是那人抓住我的手臂,哀求似的看着我,说:‘您不用害怕。我正要请求您允许我坐在您身边用您的毯子搭一搭我的身子。我感到很冷。’‘真的吗?’我松了口气,歉疚地挪动了一下子身子,让他坐到我身边。
“‘是的。’那人说,‘我多么喜欢做一个小偷啊!我的整个性格,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都注定我特别适合这一职业。可是……我不能去偷。’
“‘是什么阻止你去偷呢?’我好奇地问。
“‘长着这样一副相貌,我怎么能够去偷呢?无论我走到啊里,大家都提防着我,要是碰巧附近有人的东西正好被偷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就是我。’
“我瞅着他那张窃贼一样的面孔,脑海里闪出了一个鬼主意:我要是试一试把这个总不走运的窃贼的钱包偷过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精彩的恶作剧啊!眼疾手快,不动声色,上帝保佑!几分钟后,窃贼那鼓鼓的钱包就被放进了我右边衣袋。火车停下后,我的旅伴竟免了我再劳神去换车厢。他站起来对我说:
“‘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钱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刚讲完,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
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小说以“窃贼”为题,有何用意?
试分析划线句场景描写的特点及其作用。
有人说文中的老头并不算是窃贼,因为他只是偷回了自己被偷的钱包。你同意吗 ? 为什么? 请结合老人的形象谈谈你的看法。
这篇小说的结尾很有特色,请结合文章内容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