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迟子建
①我对虫子是不陌生的。小时候在菜园和森林中,见过形形色色的虫子。绿色的软绵绵的喜欢吊在杨树枝上的毛毛虫,爱在菜园中飞来飞去的有着漂亮外壳的花大姐,以及在树缝中养尊处优的肥美的白色虫子,都曾带给我许多的乐趣。我曾用树枝挑着绿色的毛毛虫去吓唬比我年幼的小孩子;曾经在菜园中捉了花大姐将它放到透明的玻璃瓶中,看它金红色夹杂着黑色线条的光亮的“外衣”;曾经抠过树缝中的虫子,将它投到火里,品尝它的滋味,想着啄木鸟喜欢吃的东西,一定甘美异常。至于在路上和田间匍匐着的蚂蚁,我对它们更是无所顾忌,想踩死一只就踩死一只,仿佛虫子是大自然中最低贱的生灵,践踏它们是天经地义的。
②成年之后,我不拿虫子恶作剧了,这并不是因为对它们有特别的怜惜之情,而是由于逐渐地把它们给淡忘了。这时候我注意的是飞鸟,是流云,是高耸入云的百年老树,是湖泊中的野雁,是森林里的白雪地上奔逃的兔子。虫子就像尘埃一样,被这些事物给深深地掩埋了。
③然而去年的春节,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这一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它,它就像一盏灯,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刻,送来一缕明媚的光。如今我写着以上的文字,想要描述它时,又仿佛看见了它那矫健的身影——虽然说它是那般的小;又仿佛听见了它被摔下来时那山呼海啸般的声音——虽然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声音出现。
④去年在故乡,正月初一,我从弟弟家过完除夕回到自己的家。推开家门,见陈设还是过去的陈设,杜鹃花依然如往年一样怒放着,而窗外的雪山和草滩也一如既往地沐浴着冬日清冷的阳光,这物是人非的场景让我觉得分外的苍凉。我孤独地站在屋子的窗前,久久不肯离开。我想让目光与那些流云做伴,因为它们行踪飘忽,时有时无,与我迷离的心态正吻合。
⑤后来是一个电话让我把目光又转向室内。接过电话,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能是只虫子。
⑥它果然就是一只虫子!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它比蚂蚁还要小,通体的黑色,形似乌龟,有很多细密的触角,背上有个锅盖形状的黑壳,漆黑漆黑的。它爬起来姿态万千,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好像这地板是它的舞台,它在上面跳着多姿多彩的舞。当它快行进到佛龛的时候,它停住了脚步,似乎是闻到了奇异的香气,显得格外的好奇。它这一停,仿佛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在酝酿着什么重大决策。果然,它再次前行时就不那么恣意妄为了,它一往无前地朝着佛龛进军,转眼之间,已经是兵临城下,巍然站在了佛龛与地板的交界上。我以为它就此收兵了,谁料它只是在交界处略微停了停,就朝高高的佛龛爬去。在平面上爬行,它是那么的得心应手,而朝着呈直角的佛龛爬,它的整个身子悬在空中,而且佛龛油着光亮的暗红的油漆,不利于它攀登,它刚一上去,就栽了个跟斗。它最初的那一跌,让我暗笑了一声,想着它尝到苦头后一定会掉转身子离开。然而它摆正身子后,又一次向着佛龛攀登。这回它比上次爬得高些,所以跌下时就比第一次要重,它在地板上四脚朝天地乱挣了一番,才使自己翻过身来。我以为它会接受教训,掉头而去了,谁料它重整旗鼓后选择的又是攀登!佛龛上的香燃烧了近一半,在它的香气下,一只无名的黑壳虫子一次一次地继续它认定的旅程。它不屈不挠地爬,又循环往复地被摔下来,可是它不惧疼痛,依然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着。有一回,它已经爬了两尺来高了,可最终还是摔下来,它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身来,它的触角乱抖着,像被狂风吹拂的野草。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帮它翻过身来,并且把它推到离佛龛远些的地方。它看上去很愤怒,因为它被推到新地方后,是一路疾行又朝佛龛处走来。这次我的耳朵出现了幻觉,我分明听见了万马奔腾的声音,听见了嘹亮的号角;我看见了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身子小小却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它又朝佛龛爬上去了,也许是体力耗尽的缘故,它爬得还没有先前高了,很快又摔了下来。我不敢再看这只虫子,比之它的顽强,我觉得惭愧。当它踉踉跄跄地又朝佛龛爬去的时候,我离开了厅堂。我想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诗篇。
⑦几天之后,我在佛龛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虫子。它是黑亮的,看上去很瘦小,我不知它是不是我看到的那只虫子。它的触角残破不堪,但它的背上的黑壳,却依然那么的明亮。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色就是光明!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鉴赏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在第一段,作者描写了形形色色的虫子,并生动的描绘了它们带给作者的许多乐趣,这是为了说明“我对虫子是不陌生的”。
B.第四段作者以细腻的笔法描绘了怒放的杜鹃花,沐浴着阳光的雪山和草滩,以及天上的流云,与第二段的飞鸟、流云、老树、野雁等景物前后呼应,强化了成年的作者“淡忘”了虫子、关注起美丽山川的心理。
C.第六段开头写小虫子“爬起来姿态万千”,“跳着多姿多彩的舞蹈”,突出了它在地面上的爬行是“那么地得心应手”,与后来向着“呈直角的佛龛爬”时的艰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下文对小虫子的赞美作了铺垫。
D.在小虫子进军佛龛的过程中,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想象等手法,将小虫子描写成“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的“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这真切地传达出了作者内心对它的崇敬之情。

请结合全文,分条概括出“我”对虫子的态度有着怎样的变化。
如何理解“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色就是光明!”这句话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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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严歌苓
从柏林回到北京,严歌苓的生活一下子忙碌起来了。在国外,她会经常到森林里走一走,很幸福,很享受;每天读两个小时书,一星期在家看两三部电影。一回到国内,读书和看电影的时间都没了。“就晚上睡觉前读一会儿书,很糟糕。”严歌苓说。
厚积薄发不事雕琢
在严歌苓的电脑桌上,经常放着一本李商隐的诗集。电脑开机前的空闲里,严歌苓会翻开诗集读上一段,虽然她和李商隐的语言风格有很大差别,但严歌苓觉得这可以使她进入一种很美的意境。“平常读好的语言,包括英文,总是在给我营养。作家要不断地被陶冶,学的语言越多越好,别人语言中总会有自己语言中没有的养分,也可以从古文和现代文字中吸取大量养分。”
作为一位非常高产的作家,严歌苓说自己的创作就是厚积之后的瞬间爆发。“依靠谷歌、百度,现在人人都可以一分钟变成学者,但这样了解知识很害自己。想了解西方文化,就要读原著,不一定是看小说,还可以看一些政论、哲学书籍等,然后去思考。这样知识就在血液里生长,一旦有知识长进生命中,看问题,想故事,进而表述这个故事,和临时抱佛脚的知识是完全不一样的。创作要厚积薄发。”
严歌苓小说讲述的故事大都发生在中国,但她却有着国际视野。“在更广阔的坐标上去看,哪怕是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可能都会不一样。”在小说《金陵十三钗》中,她讲述了一个救赎的故事。“风尘女子在拯救女孩子的同时,还在救赎自己。一种柔弱生命对一种更柔弱生命的保护,一种被世俗认为低贱的生命通过这样一种保护变得宝贵。改编成电影后,原著的基本精神依然没有改变。这种精神是普世的。”严歌苓说,现在国际上非常重视中国的文化现象,《金陵十三钗》一下子就卖了20多个国家的版权。
创作时是支燃烧的蜡烛
作家出版社最近推出了严歌苓的新作《陆犯焉识》,书中有很多是关于严歌苓爷爷的。“陆焉识的前半生就是我爷爷的影子。我从小就对爷爷很着迷,他是我们家的骄傲。那么年轻就出国留学,16岁上大学,会多种语言,博闻强记,25岁读完博士,40岁自杀。这个人对我来讲太精英了。这样的精英好像是活不下来的。但后来我发现他可能跟我一样有狂躁症、忧郁症,因为燃烧得特别快,不能睡觉,创造力极高,很多时候都在写作、都在工作、都在思考,然后高到浪峰的时候哗一下就跌下来了。因为到浪峰的时候基本是一个蜡烛有很多捻子在燃烧,很多夜睡不着觉。睡不着觉,脑子里就发生化学转换,产生很黑暗的东西,感觉就完了,开始厌世……”
为了写好这本以爷爷为原型的书,严歌苓从美国国会图书馆找出了爷爷在美国读书时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还看了当代人的传记。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严歌苓也非常爱读。“特别厚的两本。下册讲辛亥革命后的历史,特别好。看了这些东西以后我知道爷爷当时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过在严歌苓的记忆中,爷爷的故事依然支离破碎,少之又少。因此她写小说,必须要靠大量的想象力去添枝加叶。“我这个人还有一种病态,疯狂地想象,特别是只有这么不多的几篇素材时,要把它们黏合起来、丰富起来、立体化起来,对我来讲非常开心。如果讲的太具体了,我就觉得被绑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取舍。
不能把发现自己当成第一主题
写历史是严歌苓小说一个共同的特点,而对于现实生活,她似乎无暇顾及。“我做不到把当今的个人生活、把发现自己当成写作的第一主题。我的脑子已经被太多重大的、还没搞清楚的历史上的追问所占据,我还在一直追问,在不依不饶。我写出来的东西,西方人必然要经过一道语言的翻译,再经过一道文化背景的翻译,还要经过当时特定历史环境的翻译,有好几层,难怪人家翻译不好。”
不过,严歌苓觉得中国当代年轻的作家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在她看来,现在的作家像韩寒、郭敬明,已经不再有他们那一代人的负担。年轻作家关注个人的生命、个人的成长、个人的苦闷,个人就是一个宇宙,这个宇宙是全世界都会共同关注、都会懂得的宇宙。“他们写作的优势在于对个人的探索与发现。这个主题是全世界的同龄人都在做、作家都会有的共同命题。年轻的作家不去讲‘文革’、三年自然灾害,外国人不懂那个时期生活形成的特定术语。现在青年作家考虑的问题如就业、购房、环保等正和西方青年作家逐渐靠拢,相似的环境下产生了类似的文学命题,这也造成他们情感表达的接近,文学不与世界接轨也得接轨。所以我觉得他们是非常幸运的一代人。”
文学不应高高在上
严歌苓天生对故事敏感,喜欢听故事,尤其是民间的故事。“生活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和细节,编造不出来,也想象不出来。所以有时我会搜集这些东西。《第九个寡妇》是我听到的故事,《小姨多鹤》也是我听到的故事,都是朋友给我讲的。”
但严歌苓并不苛责听故事或看故事的人。“现在人们大概只能集中注意力一两分钟,小说很容易失去读者。所以故事怎么写、怎样进行、怎样开端,需要一定技巧,不能说读者素质太差根本看不进我的书,这种傲慢对今天的读者是行不通的。要运用最好的文字写故事,把自己的见解和超越故事的信息传达给读者。”
下列对文章的有关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 分) ( )( )

A.严歌苓在柏林时,那里宁静优雅的环境,安闲惬意的生活,给她进行文学创作提供了充足的思考时间。
B.严歌苓的很多作品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而且改编后的影视剧保留了原著的基本精神,这给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C.严歌苓可以自由地穿梭于不同文化之间,这使得她可以站在国际的视角上看问题,使她的作品更具有普世的精神。
D.像她的祖父一样,严歌苓也具有极高的创造力,而且也因为创作时过于专注和投入使自己陷入无法自拔的狂躁忧郁之中。

E.作为一个知名而高产的作家,严歌苓能够清醒的认识自己。她认为不能把发现自己当成创作的第一主题,这是韩寒等年轻作家不具备的特点。
严歌苓认为中国当代年轻的作家是非常幸运的一代人,请结合文章分析其原因。(6 分)
严歌苓的创作是如何做到厚积薄发的?请概括并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有人说文学是生活的再现,有人说文学是想象的艺术,你对此有何看法?请结合严歌苓作品的创作加以探究。(8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塞尚:普罗旺斯的紫蓝色符号
陈爱萍
塞尚1839年生于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地区.精明能干的父亲由帽子匠起家,一跃成为银行家。母亲是敏感的妇人,有着世俗的伶俐,将热情大半给了眩晕在色块、立体中,长着宽大额头和鹰钩鼻子的矮胖儿子塞尚。
中学毕业时,塞尚得到美术学校的素描二等奖。母亲快乐得尖叫,父亲失声惊呼:“孩子,孩子,想想将来,天才是要饿死的!”在父亲焦灼的念叨声中,塞尚勉强在埃克斯大学法科听了两年课。
1861年4月,洞察儿子内心躁动的母亲说服丈夫放塞尚到巴黎去寻觅艺术之路。
他狂爱的颜色在闹别扭,初期作品不能令人满意。情知“滥用颜色”却又舍不得向时人低头,使他始终未能考入巴黎高等美术学校,作品落选官方沙龙。人们批评他:好像把一支装满各种颜色的手枪向着画布狂扫。至少在他本人看来,这是丢脸的事:如何向父亲交代呢?
父亲以精明商人的笃定拥抱着金不换的“回头浪子”,儿子的碰壁似在他的预料之中,父亲一把将儿子搡进银行,兴冲冲来检查儿子的工作进程时,他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账簿上、墙壁上涂满了速写或素描,他不费力地找到了自己的画像,还有塞尚的自画像。一对面容酷似而内心迥然的父子。父亲绝望了。
1862年11月,塞尚再次回到巴黎。他欣赏德拉克洛瓦和库尔贝的作品,此时的画颇为浪漫,他自嘲地称为“杂烩”。笔下的画和周围的人,都不像大自然那般赏心悦目。他结交画友,并以频繁的迁居方式而自动斩断交情。他能听到色块和立体尖叫的声音,苦于抓不住,这使他抵抗既定的画理及前人或时人的画风。
30岁时,他遇到了马利奥尔丹斯·菲格,她以极大的耐心面对他的孩子气的反复无常。她是一家装订工厂的女工,业余为塞尚做模特,赚外快贴补家用。她的温柔使在模特处多次碰壁的塞尚感动不已。两人同居。
她未必符合他意念中的贵族少女形象:金色头发,栗色肌肤,面容姣好,诱人的明亮眼睛,纤细的手脚,薄纱裙子,姿态优雅。但,却是困窘中的他所能抓住的最切身的温情。
消息传到家乡,父亲震怒,以断绝生活费相胁。
此后,她操持家务,精心照料他的起居,且将模特角色持续下去。他留下来的作品中,以她为模特的有25件,《红沙发上的塞尚夫人》,她还是少女的容颜。红色沙发和身上的蓝绿色调相冲,就像他乱糟糟的画室,就像他在艺术上的横冲直撞。
后来的画,她便是辛苦的小妇人。在做家务的空隙给他当模特,在黯淡的旧绒沙发上低头缝衣服,紧束的发髻,紧绷绷的生活,她咬牙撑着做一个不被家庭接纳的穷艺术家的太太。孩子和债务同时来了,而成功犹遥不可及,一时一刻都放松不下来啊。
卖画让他觉得有辱自尊,也让从不识人间愁滋味的他感到委屈,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真正让他日子充裕的还是父亲创下的家底。1886年父亲过世,留给他两亿法郎的遗产,使他一跃成为法国的大富翁,甚至欧洲最有钱的画家,塞尚的内心一定很复杂。
或许,正是妻子脸上的疲惫才让他决定接受这笔遗产的。
一生不离不弃,且让妻子永远定格在画史上:他的婚姻观和画理同样坚实。
塞尚绘画的主观性改变了整个西方艺术的进程,对以后的艺术家产生了观念上的震撼,导致了艺术思想的全面解放。可以说,现代艺术起始于塞尚。他追求形式观感的艺术方法,为后来出现的现代油画流派提供了引导。因他对运用色彩、造型有新的创造,晚年为许多热衷于现代艺术的画家们所推崇,并尊称他为“现代艺术之父”“现代绘画之父”。
塞尚和薰衣草一样,是一个紫蓝色符号,是普罗旺斯的骄傲。
下列对传记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自幼酷爱绘画的塞尚,在中学时代便显露出艺术天赋。由于父亲的强烈反对,他被迫在埃克斯大学学习了两年的法律。
B.在母亲的支持下,塞尚于1861年第一次到巴黎,开始寻觅艺术之路,但由于自己的对绘画的错误理解而“滥用颜色”,最终遭到别人的批评。
C.1862年塞尚再次来到巴黎,此时他的画“颇为浪漫”,但由于他对即定画理及当时画风的抵抗,致使他的作品仍未被世人理解,他的性格由此变得反复无常。
D.从以马利奥尔丹斯·菲格为模特的25件作品中,我们看到了这位塞尚夫人的容貌的变化,也反映塞尚穷困潦倒的一生。

E.塞尚对艺术的执着追求,最终导致了西方艺术思想的全面解放,他被尊称为“现代艺术之父”“现代绘画之父”。
“塞尚和薰衣草一样,是一个紫蓝色符号”,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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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尚晚年为许多热衷于现代艺术的画家们所推崇,并尊称他为“现代艺术之父”“现代绘画之父”,结合文本分析,塞尚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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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艺术的画家们尊称塞尚为“现代艺术之父”“现代绘画之父”,有人却说塞尚是一个孤独者,你同意这个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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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本次考试仅存题号。)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子的厌战者形象。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看出。

E.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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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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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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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诗和其他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人在理智未发达之前先已有情感;在理智既发达之后,情感仍然是理智的驱遣者。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其中有许多人所共同的成分,也有某个人所特有的成分。这就是说,情感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是得诸遗传的,是永恒的,不易变化的;个性是成于环境的,是随环境而变化的。环境随人随时而异,所以人类的情感时时在变化;遗传的倾向为多数人所共同,所以情感在变化之中有不变化者存在。
艺术是情感的返照,它也有群性和个性的分别,它在变化之中也有不变化者存在。比如单拿诗来说,四言、五言、七言、古、律、绝、词的交替是变化,而格律则为变化中的不变化者。变化就是创造,不变化就是因袭。把不变化者归纳成为原则,就是自然律。这种自然律可以用为规范律,因为它本来是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是只有群性而无个性,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也就不能产生艺术。末流者忘记这个道理,所以往往把格律变成死板的形式。
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这是事实,但是这决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格律不能束缚天才,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如果真是诗人,格律会受他奴使;如果不是诗人,有格律他的诗固然腐滥,无格律它也还是腐滥。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都从格律入手。艺术须寓整齐于变化。一味齐整,如钟摆摇动声,固然单调;一味变化,如市场嘈杂声,也还是单调。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从整齐入手,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会使作者在整齐之中求变化以避免单调。从变化入手,则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后来都做到脱化格律的境界。他们都从束缚中挣扎得自由,从整齐中酝酿出变化。格律是死方法,全赖人能活用。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打到娴熟时虽无心于球规而自合于球规。在不识球规者看,球手好像纵横如意,略无牵就规范的痕迹;在识球规者看,他却处处循规蹈矩。姜白石说得好:“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工在格律,而妙则在神髓风骨。
孔夫子自道修养经验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从心所欲,不逾矩”,艺术的创造活动尽于这七个字了。“从心所欲”者往往“逾矩”,“不逾矩”者又往往不能“从心所欲”。凡是艺术家都要能打破这个矛盾。孔夫子到快要死的时候才做到这种境界,可见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大非易事。
下列关于“格律”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格律是诗歌中的不变化者,体现的是整齐、规范和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格律就会变成死板的形式。
B.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但这并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而是人不能活用它造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C.格律不能束缚天才,天才之作往往工在格律而妙在神髓风骨。格律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即使他遵循了格律,诗歌也仍然腐滥。
D.古今大艺术家的创造活动都从格律人手,但后来都达到了脱化格律的境界;是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使他们在整齐之中求变化,避免了单调。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它先于理智而产生,但在理智发达之后,情感又会受到理智的驱遣。
B.艺术是情感的流露,它也有群性和个性之别,讲究寓整齐于变化,但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
C.诗歌从四言、五言到七言,从古、律、绝到词,体现的是形式的变化,但它们又都讲究格律,体现的又是诗歌的共同特点。
D.“从心所欲”和“不逾矩”是一对矛盾,艺术家要打破这个矛盾,做到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它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由遗传得来,不易变化;个性则成于环境,会随着环境而变化。
B.作者认为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旨在说明将格律用到出神人化的境界时,就可以超越格律的束缚而达到自由的创作境界。
C.作者认为一味变化也还是单调,所以他不主张从变化人手,认为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D.“从心所欲,不逾矩”是道德家和艺术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这也说明道德与艺术常常是相关联的,道德境界高的人往往也能在艺术上达到较高的境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归于泥土
耿立
①泥土是乡村的娘家,乡村是泥土做的。泥土给了乡村生命、灵魂和呼吸。
好长时间没回家乡了,麦收时看到父母,回到城里,胳膊、肩肘、脚踝都有红红的隆起的斑点,一如乡村泥土堆起的岗子。也许这就是警示,把故乡记在皮肤上,这是泥土给的。即使皮肤过敏也是乡村的徽章,让我对故乡充满眷顾。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正如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故乡给你皮肤的红点和瘙痒亦是如此,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③农民和庄稼都是从泥土里生出来的,庄稼是泥土给农民的礼物,农民是泥土给庄稼的礼物,他们是默契的厮守者。有时一茬庄稼熟了,与泥土厮守的人也熟了;有时庄稼不熟,与泥土厮守的人也会熟。几千年几万年了,有谁知道有多少茬庄稼熟透了?又有谁知道有多少人熟透了?应该说泥土是沉默的,总不会絮絮叨叨说三道四,熟了就熟了,没有那么多文人的牵扯。
惊蛰了,那么一个响雷陡然在泥土上喊话,泥土经不住这样大的诱惑,于是不管黑土黄土,都不再矜持,先把自己的身子软下来,让一切生灵在自己的怀里蠕动。惊蛰了,枯了一年的野草又重返人间,那天羊的嘴突然感到了草的多汁,羊的蹄子突然感到了泥土的粘脚。连囤里的粮食种子也知道了泥土的喊话,于是一垄一垄的种子开始告别储藏,到泥土里,像褪掉衣服洗澡。节气到了,该释放的就释放。
⑤我曾看到父亲用手扒开泥土,看泥土的成色,有时他竟然把泥土放在嘴里尝尝咸淡。故乡的泥土不能说每一寸都有父亲的脚印,但每一寸土地都有他注视的目光。对泥土和节气,父亲一直敬畏,即使他老年病了。有一次在田野里,我看到父亲用抓钩在地里敲砸土垃,一下一下那么专注,有时砸不开,他就蹲下,用手把那土块攥在掌心,一下一下揉搓。太阳就在头顶,泥土被晒得白花花。我不理解父亲,就埋怨说把最后的这地给人算了。但他固执地说:“没有了土地,那怎算农民。到泥土里转一转,薅一把草,捉一下棉花和芝麻上的虫子,也比闲着强。”
⑥不能亏待土地,你亏待了它,它就报应你,收成不好,炊烟不起。与土地厮守的人,彼此都清楚对方的脾气秉性。哪块泥土性硬,你就多掺和点肥料,多给些水;哪块泥土面软,你就让它歇一茬歇一季。泥土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你伤了它,它就给你脸子看。
⑦父亲用抓钩敲砸土块,说: “到挪不动了,再说不种庄稼的事,能种一茬是一茬。”是的,故乡是用一茬一茬的庄稼来计量生命的长度。有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茬念想;送走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次沉稳的收获。
⑧庄稼的茬子是无穷尽的,人的一生是有尽头的,而在泥地上劳作的人是无穷尽的。即使乡村都起了高楼,即使乡村的路面都铺成了柏油,农民也还是和土地亲近。那时,庄稼还是一茬一茬,还有播种还有收获。真的没有了播种没有了收获,大地上没有了农民,没有庄稼,那大地还会留存什么呢?
⑨霜降了,庄稼叶子颜色慢慢发暗,没了精神,树的枝条开始删繁就简。“删繁就简三秋树”,那删繁就简的手,是霜降,是节气。
⑩霜降过后,父亲说:“泥土也该躺倒睡一会,谁不累呢?泥土也要歇息一下筋骨。与泥土厮守的人要讲良心,让泥土安静地睡一觉,不要打搅。”泥土睡觉的时候,连故乡的狗也会噤声。有时土地有了鼾声,那雪就会覆盖下来,鼾声就成了白色。
(选自《藏在草间》,贵州人民出版社,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2段中划线句子用身体的部位不适引发疼痛类比,说明故乡在人心灵中打下的烙印,通俗形象,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B.第6段中“报应”“它就给你脸色看”等词语,表明泥土有灵魂有记忆的,也有着极强的报复心理,人不能亏待土地。
C.文中的父亲是一个勤劳朴实、懂得感恩、热爱生活的人,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劳动人民朴素的土地观。
D.这篇散文以泥土为中心,托物寄情,抒写了泥土、庄稼、人三者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抒发了对泥土的热爱,表达了在经济大潮下土地逐渐萎缩的伤感,呼吁人们要呵护土地。

E.文章运用了多种修辞方法,从自身经历和审美形态等层面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对泥土进行了述写和认识,情感真挚,富有哲理。
简要分析作者用大量篇幅叙写父亲 “敲砸土块”一事的作用。
联系全文,从表达技巧的角度整体赏析第4段和第10段中划线的句子。
《庄子·在宥》有这样一句富于哲理的话:“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意思是,而今万物都生长于泥土而又复归于泥土。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 “归于泥土”内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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