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第1~5题。
枪口下的人格
徐树建
这是1944年的8月,德国人占领下的巴黎。在一家咖啡馆里,一名叫霍夫曼的德国少校脑后忽然被顶上一件冰凉的东西,随机有人大声命令道:“霍夫曼少校,举起你的手来。”
霍夫曼大吃一惊,只得举起双手,一任挎在腰间的手枪被抽走,等转头一看顿时又气又羞,原来,刚才顶着自己的并不是枪,仅仅是一柄铲子,而俘虏他的人竟是贝尔蒂——他的房东。
德国军队占领巴黎后,霍夫曼就住在贝尔蒂家。他对贝尔蒂一家还算客气,不过,那更是一种骨子里的轻蔑。此刻,望着霍夫曼疑惑不解的样子,贝尔蒂自豪地说:“我们起义了,全城都解放了,现在,我要把你押送到战俘营里。”
于是霍夫曼不得不在前面走,这时贝尔蒂的邻居迈尔迎面过来,冲上前对着霍夫曼就是一口黏痰。霍夫曼不动声色地擦掉脸上的黏痰,然后傲慢地说:“先生,你太没有风度了。作为一名有尊严的帝国军人,我鄙视你。”迈尔听了暴跳如雷,挥舞着拳头要上前揍他,更有几个围观的人大叫起来:“扒了他的衣裳,用石块砸死这个德国佬。”
贝尔蒂死命拉住迈尔,又对众人说:“他是一个俘虏,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是让法律来审判他吧。” 霍夫曼听了,对贝尔蒂微微弯腰,说:“谢谢。”
贝尔蒂呵斥道:“收起你那一套吧。你一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有何风度、尊严可言?”
霍夫曼被关进了战俘营。谁知刚过去几个小时,这座城市又被德军重新占领,然后,大伙像猪羊一样全被赶到广场上。
霍夫曼和其他俘虏自然得到了解救,他们趾高气扬地走到大伙面前,挨个指认几个小时前俘虏他们的人。
只要他们一指认出谁,那人就会被粗暴地强拉出来当众杀死。
一会儿轮到霍夫曼指认了,他一双狼似的眼睛从一张张惊慌失措的脸上扫过。没有人能忍受他的目光,大家不得不低下头,只有一双眼睛避也不避,那人正是贝尔蒂。
只见霍夫曼盯着贝尔蒂,轻声说:“你维护了我的尊严,现在,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说着,径直走过贝尔蒂的面前。
贝尔蒂得救了,虽然他不怕死,但活着毕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他从心底里暗暗感谢霍夫曼。
就在这时,听到霍夫曼锐声叫了起来:“俘虏我的人就是他,给我毙了他。”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早有两个如狼似虎的德国军人冲过去,揪出迈尔。
德国人的手指不由分说地搭上了扳机,迈尔早就吓瘫了,面无人色,连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叫起来:“霍夫曼,你认错人了,俘虏你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所有人全惊呆了,霍夫曼更是大吃一惊,大叫的人是贝尔蒂。
霍夫曼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贝尔蒂先生,你这是怎么了?你头昏了吗?”
贝尔蒂从队列中笔直地走出来,一脸平静地说:“霍夫曼先生,你怎么可以泄私愤呢?你所谓的风度呢?”
霍夫曼大脑里一片糨糊,摇着头呻吟着说:“贝尔蒂先生,你这是开玩笑吧?明明是这个可恶的人俘虏我的嘛……”
贝尔蒂口齿分外清晰、分外响亮地说:“霍夫曼先生,请以你一向引以为豪的尊严起誓,俘虏你的人到底是谁?”
霍夫曼一下子脸如死灰,无力地回道:”为什么?你这是为什么?”贝尔蒂微笑着说:“在我们心目中,尊严和风度的重量绝不比你们轻,甚至比生命还要重。”
枪响了,贝尔蒂倒了下去。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
(有删改)
怎样理解文章的最后一句“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的含意?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主要用了哪种艺术手法塑造贝尔蒂这一形象?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围绕主人公贝尔蒂梳理文章的基本情节。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对贝尔蒂和霍夫曼持何态度?你怎样看待文中所涉及的风度和尊严?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贝尔蒂对俘虏霍夫曼的态度是否值得肯定?他该不该舍命去救胆小怕死的迈尔?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原生态”文化,是指根植于某个地域并且反映当地历史人文特征、没有经过商业开发的文化形态,是自然界最初的、最原始的状态,其特征是天然美、自然美、原始美。文化艺术领域的“原生态”即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典型的代表如音乐、舞蹈等。原生态的音乐声调古朴原真、嗓音鲜润婉转、高亢雄浑,让人们犹如听到了来自高远的天籁之音;原生态的舞蹈服饰绚丽斑斓、动作豪迈铿锵、舞步翩跹袅娜,将古朴轻松、厚重愉悦的乡野生活表现得淋漓尽致,展示出原型化的乡土风貌。
任何一种艺术都有其自身独特的表现语言。苗寨的山歌闪烁如祖传的银冠,蒙族的乎麦宽广如无垠的草原;一曲十二木卡姆,一书“山药蛋”,一嗓子信天游;那古朴原真的乡间俚语、原汁原味的山歌吆喝、节奏铿锵的翩跹舞步无不展现出各民族音乐舞蹈所独有的艺术语言。各民族独特的服饰文化,歌舞中独有的形体动作和节奏都构成了各民族原生态舞蹈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得让人获得反璞归真的快感。在歌唱领域中,要是没有正确把握各民族的语言,唱得再好,也不是地道的原生态民歌。用民族语言或地方方言来演唱,就是在强调原生态唱法语言上的特点,不然,就失去了原生态歌唱的意蕴。如:在劳动中所产生的“劳动号子”,在田野山间所产生的“山歌”,其语言韵调都有明显特点。
原生态艺术同时也体现出不同的地域特点,地方色彩浓郁。如:陕北的信天游;甘肃、青海、宁夏的花儿;蒙古的长调牧歌等;侗族大歌;彝族的阿诗玛;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等。我国地域宽广、幅员辽阔,既有高山大川,又有丘陵平原;既有江南水乡,又有北方草原。许多地区交通阻塞,人迹罕见,这在客观上也为原生态艺术的保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许多少数民族的原生态歌舞、音乐我们还是第一次欣赏到,令人耳目一新。这些原生态民歌相比传统的美声、通俗等,唱法更加丰富,更加有味道,也更能获得观众的喜爱。如:本届青歌赛上云南省代表队的原生态唱法选手纳西姐妹组合,以动情感人的《嫁女调》获得青歌赛第五名,很多观众都说,这个剧目唱得非常好,很有地方色彩,非常感人。
当前,民族文化正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冲击,许多文化现象正快速消失,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生存的土壤也正在发生变化。原生态艺术只能存在于适宜它发展的土壤里,一旦受到现代文明的冲毁,也就失去了它本身存在的意义。虽然目前原生态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原生态的土壤依旧一寸一寸地被吞噬,如何更好地保护原生态文化,避免原生态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冲击下变质,在不断发扬中消失,最终沦为一种表演,这是我们值得深思和需要理性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原生态文化的美需要我们去呵护,去尊重!而不要去排斥!让我们一起去欣赏原生态文化中那种纯洁美!
下列对“原生态”文化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原生态”文化是一种文化形态,它植根于某个地域,反映当地历史人文特征,且未经商业开发。
B.“原生态”文化具有天然美、自然美、原始美的特征,是自然界最初的、最原始的状态。
C.“原生态”文化的特质在原生态舞蹈上有充分的体现:服饰绚丽斑斓、动作豪迈铿锵、舞步翩跹袅娜。
D.“原生态”文化在文化艺术领域的最典型的代表是音乐和舞蹈,它们是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各民族的原生态艺术都有其自身独特的表现语言。如苗寨的山歌、蒙族的乎麦、节奏铿锵的翩跹舞步等,无不展现出各民族音乐舞蹈所独有的艺术语言。
B.在歌唱领域中,原生态唱法只要用民族语言或地方方言来演唱,就不会失去原生态歌唱的意蕴。
C.原生态艺术地方色彩浓郁,体现出不同的地域特点。而我国许多地区交通阻塞,人迹罕见,这在客观上为原生态艺术的保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D.原生态艺术只能存在于适宜它发展的土壤里,一旦受到现代文明的冲毁,也许会像许多受到经济全球化冲击的文化现象一样快速消失。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原生态艺术有着独有的艺术语言和地方特色,其它地方的观众会因为语言不通和民俗不同而很难接受它,更谈不上喜欢它、欣赏它。
B.原生态民歌因为唱法丰富,有味道,真实得让人获得反璞归真的快感,所以,相比传统的美声、通俗等唱法,更胜一筹,从而获得观众的喜爱。
C.原生态艺术只能存在于适宜它发展的土壤里,一旦离开这块土壤也就失去了它本身存在的意义,所以,对民歌手的精心策划、包装完全是不必要的。
D.目前,原生态文化生存的土壤正一寸一寸地被吞噬,如果我们不去想办法更好地保护原生态文化,那么,它最终会变质,沦为一种表演。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绝技
冯伟山
一大早,卢憨家的门前就停了两辆车。一辆是警车,还有一辆写着什么电视台字样的车。派出所的老黄正在敲门,他的旁边是几个拿着话筒和扛着摄像机的人。村里有人见了,觉得蹊跷,就围上来看热闹。等卢憨擦着眼屎把门打开,看热闹的竟聚了一大堆。
大伙儿议论纷纷,说这小子终于犯事了,看这阵势事儿还不小。
是呀,别看他平时不言不语,干起坏事来比谁也厉害!
……
老黄狠狠瞪了了大伙儿一眼,说都闭嘴吧,你们咋知道人家犯事了?
大伙儿就闭了嘴,可肚子里还疑惑着,都梗着脖子想往院子里挤。
老黄对卢憨说,你是卢立群吧?这几位是省电视台的记者,慕名来给你拍节目的。
看着卢憨满脸的惊奇,老黄又说,我是派出所的老黄,是给记者们带路的,别误会呀。
卢憨笑了笑,把他们让到了院子里。
这下,看热闹的村里人可懵了。这个憨里憨气的家伙原来叫卢立群呀,这么些年大人孩子都叫他卢憨呢。至于给他拍电视就更觉邪乎了,卢憨父亲早亡,一直和一个精神不好的母亲生活,日子过得紧巴,都快三十了,还光棍一根。平日除了种点责任田,就关门在家里窝着,见了人脸红脖子粗地勉强点点头。就这么个人也能上电视,真给卢村丢大脸了。
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
一个手里拿着话筒的姑娘笑着对卢憨说,卢大哥,为了拍你的绝技,尽快让全国人一睹你的风采,我们可是星夜兼程过来的。说完,姑娘递给卢憨一张报纸。报纸上是一组照片,还配着一段长长的文字,大标题是“农家院里的绝技高手”。卢憨看了,用手挠了挠头皮,咧嘴笑了,淳朴得像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他想起来了,那天他正在院子里练倒立,有个背着相机的人在矮墙外看见了他,被他的技艺吸引,非要给他拍几张照片。通过交谈,卢憨知道那人是省城一家报社的记者,来乡下采风的。卢憨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他赞叹不已,手里的相机也“咔咔”拍个不停。想不到这些照片,竟把电视台的记者引来了。
姑娘说,卢大哥,你不介意当众展示一下你倒立的绝技吧?
卢憨有些不好意思,说只是、只是我练得不好,你们可别笑话呀。
我们相信你挺棒的。老黄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卢憨走到老槐树下,提了提裤子,一个倒立,双腿就稳稳地贴到了树干上。紧接着两腿一分,双手撑着地面向前慢慢移动,边移动双腿边做着各种动作,什么“白鹤亮翅”、“一柱擎天”、“弯弓射月”,每个动作都惟妙惟肖,刚柔相济。在场的人都看呆了,好久,掌声才一个劲地响起来。这时,卢憨的双手触地变成了单手触地,腾出的那只手朝大伙儿挥了挥,就叉在了腰上。一院子的人正看得起劲,突然他的那只手也脱离了地面,脑袋直直地扎下来。围观的人都惊得张大了嘴巴,生怕卢憨的脑袋开了花。就在卢憨脑袋触地的一刹那,他竟把双手放到胸前鼓起掌来,两腿还在半空做着动作。哎呀,这家伙平时蔫巴巴地,没想到还有这招呀,绝了!村里人鼓掌归鼓掌,心里还是有些嫉妒。
一套动作下来,卢憨的脸上也有了细细的汗珠。稍事休息,他又即兴表演了头顶在桌子上倒立,并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香烟点燃,飘飘袅袅的烟雾中,他一脸的惬意。突然,他把烟头一吐,身子一个鱼跃,就稳稳地坐在了地上,且双腿交叉,双手在胸前合十,嘴里念了声“阿弥陀佛”。瞬间,喝彩声、鼓掌声把小院塞得满满当当。
姑娘把话筒举到卢憨面前,说你是怎么炼成这绝佳技艺的?
卢憨吭哧了半天,说为了俺娘呗。
为了你娘?主持人和大伙儿都愣了。
我十几岁时很顽皮,经常在院子里翻跟头和倒立。有一次,我倒立时看见我娘瞅着我笑呢。娘精神不好,我很少见她笑过,看来她是喜欢看倒立。我又倒立了几次观察她,她都认真地看着,笑得也开心,打那我就下决心天天倒立给娘看。这不,眨眼十几年了。说完,卢憨用手一指房门口。看,我娘刚才看我练倒立,还满脸欢喜呢。
  大伙儿回头望去,摄像机的镜头也跟了过去。低矮破败的房门前,一个瘦弱的老女人在暖暖的阳光下正朝这张望,嘴巴微微张着,脸上堆满了笑。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语言平实简洁,富有农村生活气息,非常符合小说塑造的普通平凡的乡村里的人和事的特点。比如作者把手挠头皮、咧嘴笑了的卢憨比作“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十分形象贴切。
B.“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着墨不多的一段环境描写,表现了小院的整洁、生机盎然。这说明卢憨的母亲虽然精神不好,但还是非常勤劳,并且热爱生活。
C.村里人开始时并不了解卢憨,甚至瞧不起他,认为他上电视会给卢村丢脸,但当他们观看了卢憨的绝技之后对他又十分佩服。小说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村里人由对卢憨心存误解到最终理解他的心理过程。
D.小说题目为“绝技”,作者也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卢憨的绝技,除直接描写卢憨让人折服的动作之外,作者还很注重写围观者的神态和心理,从侧面衬托卢憨的高超技艺。

E.小说的构思十分精巧,在卢憨表演完绝技之后,作者又交代了卢憨练成绝技的原因,凸显了文章主旨。文末对卢憨母亲的描写是点睛之笔,让读者倍感温馨,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
小说前三段写村里人聚在卢憨家门口看热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卢憨这一人物形象。



卢憨的故事带给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在现时的中国,从政界、学界到大众传媒,“城市化”是一个备受瞩目的话题,它拥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
“城市化”在今天的中国,不仅是由政府规划并倡导实施的一项国家目标,它还是一种意识形态,它由国家及各级政府组织所担当,并被广大社会成员所内化。
“城市化”思想理论的重要源流之一就是发展主义。在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中,发展主义一直担当着驱动社会、引领思潮的动力源泉的重要角色,由“落后就要挨打”的民族记忆中沉淀凝练而成的朴素真理——“发展是硬道理”,早已成为中国人广泛认同的观念意识。在今天,“提速城市化”也被人们看成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同时让经济更上一个台阶,实现现代化大目标的无可选择的选择。
就概念而言,“城市化”所涵盖的内容应该包括人口、生态的侧面,社会结构的侧面,生活结构的侧面和社会意识的侧面。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城市化”被简单地解释为人口学的过程,被等同于产业化或者被解释为城市的扩展和再开发。人、社会以及生活、意识等方面的内容被忽视了。在“城市化”的名义下,实际上存在着许多与城市化主旨相违背的制度设置或实际举措,实际上出现了扼制城市化、片面城市化、逆向城市化等反城市化的倾向。如用身份制(户口)形式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这无疑是具有扼制人口城市化的意图和实际功效;将流向城市的农民设置为“流动人口”即产业化所需的“劳动力”人力资源,这样的城市化不能不说是片面的城市化。城市改造中直接造成了具有逆向城市化特征的社会迁移,政府官员的政绩需要和房地产商的利润最大化原则,成为旧城改造运动的最主要的动力源泉。城中心的原住居民被大量迁往城市边缘和远郊,中下层城市居民生活结构遭到破坏,生活、工作、消费场所的分离等等。城市扩展和城市改造,正使大量被征地农民与城市动迁居民利益受损,造成城市下层的进一步贫困化,直接造成了反城市的“民怨”。令人担忧的还在于,一哄而起的人为的“造城运动”正在破坏着城市作为文化积淀物和文化载体的价值,破坏城市的文化生态。事实上,千城一面的景象在中国隐约可见。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但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所凸现的一些社会问题也不容忽视,只有实现了人口、社会、经济、生活意识等方面的协调匀衡的发展,才能形成真正的现代城市,才能体现城市化的主旨。
下列对“城市化”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城市化”是由政府规划并倡导实施的一项国家目标, 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B.“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受到了政界、学界和大众传媒等广泛关注。
C.“城市化”受到了中国人广泛的内化和认同,但在实施的过程凸现了许多社会问题。
D.“城市化”是实现现代化的主要推动力。城市规模越大,经济发展也越快,人们生活和工作的环境越好。

对“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城市化”被简单地看成是城市的扩展和再开发,注重产业化而忽视了其他的因素。
B.城市户籍制度的存在,具有遏制人口城市化意图的实际功效。
C.城市的改造过程中,追求的是官员的政绩和房地产商的利润,而不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D.提速城市化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同时让经济更上一个台阶的唯一途径。

依据文章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发展主义是“城市化”的主要思想和理论根源,在中国它担当着驱动社会、引领思潮的动力源泉的重要角色。
B.“城市化”能推动经济的发展,能实现现代化大目标,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付出了许多代价。
C.人口城市化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大量农村人口迁往城市,二是大量城市中心的居民迁往城市边缘和远郊。
D.在“城市化”实施的过程中,一哄而起的人为的“造城运动”,破坏了城市的文化生态,往往造成千城一面的景象。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冬天的情调
钱歌川
①柳叶欲枯,还有长条在风中摇曳:菊花残了,犹剩几枝抗傲着严霜,秋天老去,如果有着晴和的天气,即算日历上告诉我们已经到了立冬,我们决不相信今年的冬天到了。直到一个礼拜天的早晨,我坐在客厅中翻阅当日的报纸,忽觉刘一片片的冷风攒到我的颈项中来,我疑心是北窗没有关好,举目环顾一下,室中所有的门窗都紧闭着。这才怪啦,风从什么地方来的呢?在夏天的时候,把所有的门窗都打开,还邀不到一丝风进来,现在四围都关好,倒有风了。我只得寻着风所来的方向去看,原来是从窗户的隙缝中进来的。那隙缝窄小得透不过光,但冷风却仍可以长驱直入,直吹到坐在离窗口七八尺远的我的颈项申来。这时我才相信确是冬天到了。
②人们总是不肯爱惜自己现在的处境,做学生的,羡慕人家在社会上办事;等到自己出了学校入社会任职时,又羡慕无牵无挂的学生。到了夏天,说他宁喜欢冬天:到了冬天,他又觉得还是夏天好。其实,无论什么事,绝不能尽善尽美,有好处当然也有坏处。人们如果能隐恶扬善,只看它的好处而不看它的坏处.那么凡事都能得到其中的乐趣了。
③现在又是冬天了,所以我要对你说,我爱冬天。无论它的寒风怎样刺骨,无论它的阴霾怎样闷人,无论它的白日怎样短促,无论它的暗夜怎样凄凉,我仍旧爱它,我爱它就是因为现在我在它的怀抱里。
④冬天早眠的滋味,是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试想你从一个漫漫的长夜里睡了醒来。便有啁啾的小雀在屋檐前窃窃私语。太阳光从窗帘缝中窥进来,使你不敢把眼睛睁开来回看它,偶然眯着眼望一望,你至多只能看见窗玻璃上凝聚着一层水蒸气,隔断了窗外的世界,使你只好重新闭上眼睛,而想起夏天早晨所见的花草上那一层薄薄的露水,或甚至疑心自己乘着陆放翁的烟艇在雾锁的湖上荡漾。直到太阳驱散了晨雾,把眼前的湖光山色毕现出来的时候,你朝南的卧室中,已被阳光占满了。这时便再不能做那些白日之梦了,只好细细地来咀嚼透尝早眠的滋味,温暖的被褥好像青春一般地令人留恋。你如果是文人的话,这时便要为你的文章做腹稿,怎样开头,怎样起伏。怎样结束,从头到尾都想好,只等起身动笔。
⑤冬天的太阳是人人都感着极可爱的。礼拜天的上午吃过早饭大家坐在太阳中闲话,或是找点极不重要的事情做做,或是弄点小小的点心吃吃,忙里偷闲,格外有趣。你要是住在乡下的话,这时便可走出到町畦上去,看长天中飘忽的白云,田地上傲霜的野草,而透明的空气正招待着一个透明的心怀,枯叶无声地落到你的脚边,你才感到果然有一片微风掠过你的面颊。银杏经霜而变得金黄的叶子,远远望去就像一树黄金在太阳光中闪耀,谁说冬天的原野是空虚的呢?
⑥每逢大雪,就是从小就住在降雪地带的人,也要感到很大的趣味。有时早晨起来朝窗外一望,一切全埋在白雪之下,仿佛把人间所有的污秽都给掩盖了。我常爱在大雪天出去踏雪,满以为留下了一些足迹在地上,等到你回头看去早已莫辨来时路了。茫茫天地间,小小的人迹,是随时可以埋没的。若能大步踏去,倒也能得到一种飘然之感。四围的树木和房屋都立着不动,凝视着雪花的飞舞,而自己竟能置身其中,和着那种无声的旋律,一块儿来舞,你想这是多么有趣的一回事啊。
⑦春天像一个穿红着绿的乡下姑娘,实有点俗不堪耐;夏天像一个臭汗涣发的粗野武夫,令人不敢向迩:秋天像一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虽然也有几分爱娇可喜,但仍不及冬儿姑娘的庄严肃穆,态度娴雅,她没有一点轻浮的颜色而富有坚强的意志。
⑧除了前述的这些体验而外,决不可忘了冬夜的围炉。那是冬天最后的乐园,无论贤愚贫富,都莫不以此为归。我们为衣食在外奔波了一天,饱尝风霜的凌虐和工作的逐迫,黄昏时抱着一颗冻馁的心回到家来,唯一的希望就是妻儿的慰藉,试想这时与家人围坐在一盆熊熊的火炉旁,乐叙天伦,温情可掬,不仅烤热我们的身子,同时也温暖了我们的内心,白天的疲劳,好像成了别人的事,屋外的寒风也就失了它的威胁了。
⑨一炉火,一壶茶,便可以使我们精诚团结,深夜不散。即算那最有传染性的呵欠,一再地来催我们,谁也不肯首先离去。深刻的冬天所给我们的指示,也许要算这个为最有意义的了。现在正是冬天,外面风刀霜剑,我们大家乐呵地团结起来吧。
(原载1935年12月25日《新中华》第3卷第24期,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开头以叙述为主,写自己对冬天冷风的体验,突出了冬天的酷寒,引出后文对冬天各种情调的描写,也有利于表达作者对冬天的喜爱。
B.作者寓哲思于文中,着力表现自己对冬天喜爱的同时,茌第②段中对人们不珍惜自己现在的处境、羡慕他人、见异思迁的思想大加批判。
C.第⑥段中,作者在冬天踏雪时认识到人世功名不能长久,正如足迹会被大雪埋没,只有超然物外的人才能体会到飘然之乐。
D.第⑦段将冬天与春、夏、秋三个季节比较,突出了,冬天的庄严肃穆、态度娴雅、意志坚强的特点,作者对冬天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E.在表现冬天情调时,作者多次展开想象和联想,再现情景,抓住自身的心理感受加以描摹,细腻而真实,极富感染力。
“冬天的情调”其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作者在行文中先后使用了多种不同的人称代词,选择其中两种,分别举例阐释其表达效果。
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下一代触屏手机什么样?
不管触屏手机多么方便,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你手指下的东西,一支笔也罢,一片树叶也罢,摸起来全像玻璃。因为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赋予虚拟物体以真实的质地感。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对触觉的模拟还处于初步阶段,味觉和嗅觉则还完全没有。
下一步我们将有望进入超级触屏的时代。未来,虚拟事物将更加逼真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对它们的操作几乎可以跟操作真实物体相媲美。在指尖这么小的方寸之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唯有借助触幻觉。
有一种触幻觉叫电振动,这一现象是在1953年偶然发现的。一天,美国化学家爱德华·马林克罗德特接触了一个黄铜制的插座,他注意到,当灯亮时,其表面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粗糙些。通过进一步的实验,他发现正是微弱的交流电导致了这种幻觉。我们知道,交流电以某种精确的频率振荡。当你把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由于静电吸引,在你手指皮肤下面就有电荷堆积起来。电荷的数量将随着交流电一起振荡,所以在你手指和屏幕之间的静电吸引力也随着时间变化。当手指在屏幕上移动时,这个静电力将吸住你手指的皮肤,阻碍它移动:由于静电力是周期性变化的,这将诱导你手指上的皮肤也发生周期性振动。这种轻微的振动将会被手指上的触觉感受器探测到。由于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像木头、砂纸等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大脑就把它解释成了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
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测试表明,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比如,当电流频率在400赫兹时,屏幕摸起来像一张纸,而在80赫兹时,则像凹凸不平的皮革。原则上,设计者还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者应用程序。例如,我们可以把电子书的页面做成像真实的纸张一样粗糙。当然了,这种虚拟的质地感目前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来的手机或者ipad上,任何图标再不会摸起来千篇一律都像玻璃了。
在现实世界中,一个装满东西的筐总比没装东西时提起来更加费劲些。可是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比起真实世界来还缺少一样元素:力感。
美国科学家伊德.科格特正致力于改进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来感觉更像真实的键盘:当你按下一个键的时候,你的手指会感到有一股轻微的抵挡力。科格特的设计也用到了电振动的原理。他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乎方向。所以,最后的效果是两个方向上的振动之合力。我们只要事先把两个振动调整到合适的“步调”(在物理学上称为相位),这股合力就可以把手指一瞬间推向左边,一瞬间推向右边。由于振动频率非常高,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垂直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经测量,这个力大约70毫牛顿,大致相当于按下一个真实的键时所受的抵抗力。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就可以在虚拟键盘上获得真实的按键体验。
总而言之,未来触屏技术将极大地改变我们跟数字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对于信息,我们将不仅局限于看和听,还可以触摸。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
(选自《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年第1期,有删改)
下列关于“触幻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借助触幻觉。在触摸屏上,你手指下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看、听,还是摸、闻,都可以像一件真实的物品。
B.在指尖大小的地方.要达到对虚拟事物的操作与操作真实物体差不多的效果,唯有借助触幻觉,才可能以假乱真。
C.灯亮时插座表面好像变粗糙了,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移动时会感受到轻微的震动,都可以表明正是交流电导致触幻觉的产生。
D.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味觉和嗅觉还完全没有,而对触觉的模拟已经开始。
B.由于大脑能把手指皮肤的周期性振动解释成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所以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C.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设计者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应用程序。
D.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让人产生力感。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准确的一项是

A.在即将到来的超级触屏时代,触屏手机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触觉体验,使人们对虚拟事物的操作跟操作真实物体毫无差别。
B.科格特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而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水平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
C.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因此,未来的世界将不会再有虚拟与真实的区别。
D.目前,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它的虚拟质地感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