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高贵的生命不卑微
朱国勇
①他是黑人,196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对于未来,他看不到什么希望。
②十三岁的那一年,有一天,父亲突然递给他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能值多少钱?”“大概一美元。”他回答。“你能将它卖到两美元吗?”父亲用探询的目光看着他。“傻子才会买!”他赌着气说。父亲的目光真诚又透着渴求:“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要是你卖掉了,也算帮了我和你的妈妈。”他这才点了点头:“我可以试一试,但是不一定能卖掉。”他很小心地把衣服洗衣净,没有熨斗,他就用刷子把衣服刷平,铺在一块平板上阴干。第二天,他带着这件衣服来到一个人流密集的地铁站,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叫卖,他终于卖出了这件衣服。
③过了十多天,父亲突然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想想,这件衣服怎样才能卖到二十美元?”怎么可能?这么一件旧衣服怎么能卖到二十美元,他最多只值两美元。“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父亲启发他,“好好想想,总会有办法的。”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请自己学画画的表哥在衣服上画了一只可爱的唐老鸭与一只顽皮的米老鼠。他选择在一个贵族子弟学校的门口叫卖。不一会儿,一个开车接少爷放学的管家为他的小少爷买下了这件衣服。那个十来岁的孩子十分喜爱衣服上的图案,一高兴,又给了他五美元的小费。二十五美元,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④回到家后,父亲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能把他卖到两百美元吗?”父亲目光深邃,像一口老井幽幽地闪着光。这一回,他没有犹疑,他沉静地接过了衣服,开始了思索。
⑤两个月后,机会终于来了。当红电影《霹雳娇娃》的女主演拉佛西来到了纽约宣传。记者招待会结束后,他猛地推开身边的保安,扑到了拉佛西身边,举着旧衣服请她签个名。拉佛西先是一愣,但是马上就笑了①。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纯真的孩子。拉佛西流畅地签完名。
⑥他笑了②,黝黑的面庞,洁白的牙齿:“拉佛西女士,我能把这件衣服卖掉吗?”“当然,这是你的衣服,怎么处理完全是你的自由!”他“哈”的一声欢呼起来:“拉佛西小姐亲笔签名的运动衫,售价两百美元!”经过现场竞价,一名石油商人以一千两百美元的高价收购了这件运动衫。
⑦回到家里,他和父亲,还有一大家人陷入了狂欢。父亲感动得泪水横流,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我原本打算,你要是卖不掉,我就派人买下这件衣服。没想到你真的做到了!你真棒!我的孩子,你真的很棒……”父亲接着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只值一美元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对生活丧失信心呢?我们只不过黑一点穷一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连一件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我还有什么理由妄自菲薄呢!”
⑧从此,他开始努力地学习,刻苦地锻炼,时刻对未来充满着希望!二十年后,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的名字叫——迈克尔·乔丹!
(选自《读写月报》,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第①段交代了男孩的身份和他的自卑心理,引出下文;而且与结尾形成照应,使得文章结构严谨。 |
B.父亲三次让儿子去卖衣服,第一次用亲情打动儿子,使他勇敢地走出自我;第二次进一步激发儿子的潜能,提高儿子对自我能力和自我价值的认识;第三次鼓励儿子思考探索,进一步增强儿子的自信心,挑战自我。 |
C.本文以事件为线索,通过男孩三次卖衣服,走出了自卑,增强了自信,对自我、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这正是文章着力要表现的主题。 |
D.“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 这句话中的“太阳”就是信心和希望,“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指的是男孩终于从自卑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相信自己一定能摆脱贫穷,成为一个高贵富有的人。 |
E.父亲是儿子的精神导师,儿子的成长离不开父亲的精神引领,正因为父亲的精心引导,才使儿子克服了自卑心理,正因为有这样的父亲,才会有后来名满世界的儿子。
文中有两处“笑了”,其内涵不同,请加以分析。
答:
为什么说“高贵的生命不卑微”?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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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行千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在一座乡村,一个农妇的儿子爱上了美丽的贵族少女。备受单相思煎熬的他,做出了离家到庄园主家当花匠的决定。启程的那天,雨丝纷飞。孤独的母亲坐在滴雨的屋檐下目送儿子欢天喜地朝远方的庄园走去,年轻的农夫欢快地走着,他吹着欢快的口哨,始终也没有回过头。
秋收的一天,他自告奋勇爬上高高的草垛,卖力地干活,因为他心爱的少女正在楼上的阳台注视这里。高傲的少女或许也被这劳动的场面所感染,顽皮地向草垛上的人们伸出了手臂,年轻人踮起脚尖为了握一握少女的纤手,不幸从高高的草垛上跌落摔死。
母亲闻讯赶来了。与儿子分别已久,万万没有想到会以这种结局重逢。当儿子在村人的
嬉笑中下葬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冰冷的儿子,没有一丝抱怨,两行热泪从这位一生倔强从
不落泪的农妇的脸庞上滑落。她说:“我的孩子!”
从小到大看电影无数,许多影片别说情节,就连名字也记不大清楚了,但少年时看过的
这部外国影片至今记忆犹新。
我恰恰是影片中那样一个孩子,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行于王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家门,一心直奔目的地。
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的时候,发现年迈的姥
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
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
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有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
柔情站在那里。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子里没有打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线的亚非国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助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近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
他的宣传达到沸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
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
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
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就帮老人煮了一碗
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
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
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
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个平安的电话。文章2~4段写了作者少年时看过的一部外国影片,试分析这样写的作用。(6分)
举例分析这篇散文在写作上的主要特色。(要求答出两点)(6分)
《论语》中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出门旅游,外出打工,异地上学,出国留学……人们有太多的理由离开亲人。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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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在低头的一瞬
迟子建
俄罗斯的教堂,与街头随处可见的人物雕像一样多。雕像多是这个民族历史中各个阶层的伟大人物。大理石、青铜、石膏雕刻着的无一不是人物肉身的姿态,其音容笑貌,在各色材质中如花朵一样绽放。至于这躯壳里的灵魂去了哪里,只有上帝知道了。
莫斯科与圣彼得堡那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美好的印象,因为它们太富丽堂皇了。五彩壁龛中供奉的圣像无一不是镀金的,圣经故事的壁画绚丽得让人眼晕,支撑教堂的柱子也是描金钩银,充满奢华之气。宗教是朴素的,我总觉得教堂的氛围与宗教精神有点相悖。
即使这样,我还是在教堂中领略到了俗世中难以感受到的清凉与圣洁之气。比如安静地在圣洗盆前排着长队等待施洗的人,在布道台上神情凝重地清唱赞美诗的教士。但是这些感动与我在一座小教堂中遇见扫烛油的老妇人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相逢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
透过这些画作,我看到了安德烈·鲁勃廖夫故乡的泥土、树木、河流、风雨雷电和那一缕缕炊烟,没有它们的滋养,是不可能有这种深沉朴素的艺术的。
就在我收回目光,满怀感慨低下头来的一瞬,我被另一幅画面所打动了:有一位裹着头巾的老妇人,正在安静地打扫着凝结在祭坛下面的烛油!
她起码有六十岁了,她扫烛油时腰是佝偻的,直身的时候腰仍然是佝偻的,足见她承受了岁月的沧桑和重负。她身穿灰蓝色的长袍,戴蓝色的暗花头巾,一手握着把小铁铲,一手提着笤帚,脚畔放着盛烛油的撮子,一丝不苟地打扫着烛油。她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面色白皙,眼窝深陷,脸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微微抿着嘴,表情沉静。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上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
我悄悄地站在老妇人的侧面,看着祭坛,看着祭坛下的她。以她的年龄,还在教堂里做着清扫的事务,其家境大约是贫寒的。上帝只有一个,朝拜者却有无数,所以祭坛上蜡炬无数。它们播撒光明的时候,也在流泪。从祭坛上蜂飞蝶舞般飞溅下来的烛泪,最终凝结在一起,汇成一片,牛乳般润泽,琥珀般透明,宛如天使折断了的翅膀。老妇人打扫着的,既是人类祈祷的心声,也是上帝安抚尘世中受苦人的甘露。
如果我是个画家就好了,我会以油画,展现在教堂中看到的这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画的上部是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中部是祭坛和蜡烛,下部就是这个扫烛油的老妇人。如果列宾在世就好了。这个善于描绘底层人苦难的伟大画家,会把这个主题表迭得深沉博大,画面一定充满了辛酸而又喜悦的气氛。
这样一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使弗拉基米尔之行变得有了意义。她的形象不被世人知晓,也永远不会像莫斯科街头伫立的那些名人雕像一样,被人纪念着,拜谒着。但她的形象却深深地镌刻在了我心中!镌刻在心中的雕像,该是不会轻易消失的吧?
我非常喜欢但丁在《神曲》的《天堂篇》中的几句诗,它们像星星一样闪耀在结尾《最后的幻象》中:
无比宽宏的天恩啊,由于你
我才胆敢长久仰望那永恒的光明,
直到我的眼力在那上面耗尽!
那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也许看到了这永恒的光明,所以她的劳作是安然的。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种永恒的光明:
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在低头的一瞬!作者在开篇先写到俄罗斯街头的雕像和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这样安排在文中有怎样的作用?(6分)
文章结尾处“永恒的光明”“另一种永恒的光明”的含义分别是什么?(4分)
作者在第七自然段中运用了哪些手法来描写老妇人?这么写有什么好处?(6分)
请结合全文,说说“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在低头的一瞬”这句话有怎样的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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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声
陆文夫
我走过湖畔山林间的小路,山林中和小路上只有我,林鸟尚未归巢,松涛也因无风而暂时息怒……突然间听到自己的身后有脚步声,这声音不紧不慢,亦步亦趋,紧紧地跟随着我。我暗自吃惊,害怕在荒无人烟的丛林间碰上了剪径。回过头来一看:什么也没有,那声音来于自己的脚步。
多少年来我在黑暗的旷野中行走时从来不怕鬼,只怕人,怕人在暗地里给你一拳,或者是背后捅你一刀。不过,这种担心近年来也淡忘了,因为近年来我很少在黑暗的旷野中行走,也很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是的,我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已有多年了,多年来在繁华的城市里可以听到各种各样奇妙的声响:有慷慨陈词,有嘁嘁私语,有无病的呻吟,也有无声的哭泣;有舞厅里重低音的轰鸣,也有警车呼啸着穿城而过……喧嚣,轰鸣,什么声音都有,谁还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要想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好像必须是在寂寞的时候,在孤苦的时候,在泥泞中跋涉或是穿过荒郊与空林的时候,这时候你才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脚步声:那么沉重,那么迟疑,那么拖沓而又疲惫;踯躅不前时你空有叹息,无故狂奔后又不停地喘息。那种脚步声能够清楚地告诉你,你在何处,你是从哪里来,又欲走向何处?那脚步声还会清楚地告诉你,它永远也不可能把你送到你心中的目的地。
在都市的喧嚣声中,凡夫俗子们不可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你一出门、甚至不出门便可听到整个的世界有一种嗡嗡的轰鸣,分不清是哭是笑是哽咽,分不清是争吵不休还是举杯共饮,分不清是胡言乱语还是壮志凌云,分不清那事物到底是假是真,分不清来者是哪个星球上的人,弄到最后你自己也分不清自己了。人人都好像不是用自己的脚在走路,而是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在往前推。很难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了,只听得耳边呼呼风响,眼前车轮滚滚,你不知道是在何处,忘记了是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行动就是一切。
偶尔回到空寂的林间来了,又听到了自己的脚步声。听到这种声音的时候,似乎觉得有一股和煦的风,一股清洌的水穿过了心头。我从乡间走来,迈过泥泞的沼泽,走过碧野千里,那脚步还是存在着,还是和我紧紧相随,有这一点也就聊以自慰。我不希望那脚步会把我送到我心中的目的地,那个目的地是永远也不会到达的,如果我能到达的话,后来者又何必去跋涉?
心中的目标虽然难以达到,脚步却也没有白费,每走一步都是有收获的。痛苦是一种收获,艰难是一种收获,哭泣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体验,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欢乐、顺利和仰天大笑是什么滋味?能走总是美好的。我不敢多走了,在湖边的岩石上坐下来,想留下前面的路慢慢地走,不必那么急匆匆地一下子就走完。
太阳从不担心明天的路,一下子便走到了水天相接处,依偎在一座青山的旁边。我向湖中一看,突然看见有一条金色的光带铺在平静的湖水上,从日边一直铺到我面前,铺到我脚下的岩石边,像一条宽阔的金光大道,只要我一抬脚,就可以沿着这条金光大道一直走到日边,走到天的尽头,看起来路途也不遥远,走起来也十分方便。这种景象我见过多次了,它是一种诱惑,一种人生的畅想曲,好像生活的路就是一条金色的路,跃身而下就可以走到天的尽头,走到你心中设想的目的地。可你别忙,你只须呆呆地在岩石上多坐片刻,坐到大阳下沉之后,剩下的就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湖水,你没有金光大道可走,还得靠那沉重的脚步老老实实地挪向前。
(选自《散文·海外版》2002年第2期)本文开头写“我走过湖畔山林间的小路,突然间听到自己的身后有脚步声”和“山林中和小路上只有我,林鸟尚未归巢,松涛也因无风而暂时息怒……”,结合全文来看,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文章第四段划线处,作者指出了“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对人生的意义,你是怎样理解这些语句的?(6分)
请简要阐述“能走总是美好的”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并分析这句话体现了作者怎样的心态。(6分)
文章末段“你没有金光大道可走”一句跟前面“沿着这条金光大道一直走到日边……”一句是否相矛盾?请作以分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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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红灯的年
迟子建
除夕的清晨,我被零星的爆竹声扰醒。撩开窗帘,见山色清幽,太阳还没出,于是又钻回被窝,睡到八点多。再次被接二连三的爆竹声唤醒时,霞光已经把兴安岭的一道道雪线映红了。看来老天也知道过年了,特意让霞光化做春联,贴在山间。想必老天贴的春联,是用云彩做的砚,用银河之水做的墨汁,用彩虹做的笔管,所以这不凡的春联看上去明丽脱俗,充满了朝气。
吃过早饭,我也给家门贴上春联和福字。那副烫金的大红春联,看上去就像两行飞向天空的金丝雀,给人喜气洋洋的感觉。而门中央的福字,真的像丁亥年的一头小金猪,肥嘟嘟的,讨人喜欢。
③我喜欢大自然的红色,如朝霞晚霞,玫瑰百合。可对针织品的红色,我热爱不起来。我不喜欢红色的床盖.窗帘和衣服,见了它们,眼睛会疼。前年春节回家,妈妈给我的卧室挂上了一幅红地黄花的新窗帘,我感觉窗前就像飘着两朵乌云,说不出的压抑。结果,当夜就把米色的窗帘换回去,这才心臆舒畅,安然入梦。二十五岁前,我还穿过几件红衣,戴过红帽子。可是近二十年来,红色的衣服在我的衣橱中几乎绝迹了。我钟爱黑白.灰色和咖啡色。每年除夕,家人大红大紫地装扮自己的时候,我依然素衣素服,最多穿上一双红袜子。结婚的时候,我打了一件红色毛线开衫,可婚礼一过,就把它压在箱底了。我的一个朋友,说我的命运变故与爱穿黑白色的衣服有关,这说法着实把我吓着了。如果那样的衣服真的是生活的下下签,我为什么要屡屡抽它们呢?于是,我尝试着改变颜色,将眼界放在水粉和橘黄上。可对于红色,我还是有些犹疑和畏惧。就连我妈妈和姐姐看我穿了红衣服后,也会摇着头说:不好看,不好看!
④2007元旦过后,我逛商场的时候,看到了一件枣红色的羊绒开衫。它软软地,茸茸地搭在衣架上,看上去懒洋洋的,很有点邻家女孩的味道,让人觉得亲切。它的红是收敛的红,红得有分寸,有气质,不张扬,不造作,我动了心。但因为它是红色的,还是心存着警惕,从它身边走开。回家后,我的眼前老是晃动着那件红衫,它像一团火在我心中燃烧,于是,隔了几天,把它买回,即刻穿在身上。站在镜子面前,觉得自己身披霞光,便没舍得脱下,一路穿进年关。如今,它陪伴着我,给家门贴上了大红的春联;又在阳台结了霜雪的窗前,挂上了大红的灯笼。
家中有了春联和灯笼,如同有了门神和天使的眼睛,关上这样的门时,虽然知道家中无人,可却觉得屋子里是有呼吸和脚步声的。
我锁上自家的门,下楼,去弟弟家。每年除夕,母亲都会在他那里。母亲在哪儿,哪儿便是年。
这样的雪路我已经不知走了多少遍了。
从我家到弟弟家,是由城东到城西。塔河是个小城,腊月时,人们都在忙年,采买物品,街上是热闹的。到了除夕,年是瓜熟蒂落了,街市中就少见行人车辆了。我沿着街边的雪路,慢慢地走,呼吸着清冷而新鲜的空气。不管什么季节,兴安岭的天空都是蓝的。这种透明的无瑕的蓝,对久居都市.为烟尘所困扰的我来说,就是福音书。阳光把雪地照得焕发出橘黄的光芒。街灯下面,是一串串的红灯笼。白雪红灯,格外分明。
弟弟家已经把年夜饭准备好了。他们家的阳台,也挂起了红灯笼。天色渐晚,寒意愈深,红灯笼亮了起来。站在阳台向下一望,见那满街的红灯笼,就像老天垂下来的一只只红碗!它们盛着星光和爆竹幽微的香气,为人间祈福。这座白雪覆盖着的小城,因为有了这些红灯笼,暖意融融。在没有鸟语花香的春节里,在北风和飞雪中,红灯笼就是报春花啊。
我恍然明白,人们之所以穿上红衣,是想用这火焰般的颜色,烧碎这沉沉暗夜,驱散这弥漫在天地间的苍凉啊。看来夜有多黑,就有多么光明的心;世界有多寒冷,就有多么如火的激情!如果没有这样的红色作为使者,北方的年,又怎能有春的气象呢。(有删节)贯穿全文的线索是什么?请加以具体说明。
分析词句含义:
(1)“如果那样的衣服真的是生活的下下签,我为什么要屡屡抽它们呢?”一句中“下下签”的含义。
(2)“母亲在哪儿,哪儿便是年”一句话的含义。作者在文章第3段极力写自己不喜欢红色衣饰,而却在第4段写魂牵梦绕地买了那件红毛衣,这是什么手法?在此有怎样的表达作用?
结合全文,就文章结尾谈谈对文章主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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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云梦草原
王守振
①一直以为“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广袤寥廓只是塞外的独享特权,也一直以为“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美苍凉也只是西域的风情绝唱。然而,在云梦山巅,当这些意象中流传千古的诗页与画卷穿越时空的阻隔,与眼前的一切交汇时,我却不禁惊诧与迷茫了,不是由于她的大气与非凡,而是为了她的似曾相识却又蕴含着的独特和新奇。
②这里是云梦山东侧海拔500多米的一个山顶盆地。秋去春来,年复一年,数千万年的风化雨浸、枯老荣生,使得漫山齐腰的黄稗草,在大自然的呵护与磨练下浸染绵延成覆盖方圆28平方公里、独秀神州的“空中草原”。放眼远眺,弥望处,秋风劲舞,草浪翻涌;远山绰约,云雾迷蒙;蒙古包白影点点,散落成趣;近看芳草萋萋,山花烂漫,群鸟翻飞;侧耳倾听,山风阵阵,秋虫和鸣。草丛中偶有几片嶙峋怪石,突兀伫立,在夕阳余晖的映衬下,给这静谧而又辽阔的草原平添了几分野趣。蓦然,阵阵马蹄声从背后生出,由远及近,沓沓作响。回首看去,一群青春男女跨骏马飞奔而来,打一个潇洒的手势,又携咯咯笑声擦身而过。飒爽英姿,骏马秋风,给苍茫的秋阳大漠风光图画注入了鲜活之气、青春之美。
③沿有着“桃园”诗意名字的草坡前行,两旁以《鬼谷子》十四篇命名的十四座草亭,古朴雅致;剑秀峰上,一堵大型汉白玉摩崖石刻巍然矗立,《鬼谷子》兵书全文跃然石上;“孙庞对弈”大型雕塑,形象逼真,栩栩如生。广袤无垠的山顶草原和着秋草的气息、泥土的馥郁,自然中泛起幽幽的历史沉香。相传,这里曾是纵横家鼻祖、智圣鬼谷子演兵布阵、习练兵法的地方。当年鬼谷先生斩草为马、撒豆为军、点石为兵,揣摩出了诸如八卦阵、握奇阵、蟠龙阵、颠倒八门阵等一个个阵法,神出鬼没,奥妙无穷。孙膑、庞涓、苏秦、张仪等春秋战国时期的旷世奇才,都在这里从师鬼谷先生,学有所成后,走出云梦,或将或相,或运筹帷幄之中,在动荡而辉煌的年代斗智斗勇,合纵连横,推波助澜,叱咤风云,共同演绎出“鬼谷三卷隐匡天下,兵家七国才出一门”的历史奇闻。
④眺望莽莽草原,细听草木萧萧。端坐反应轩、留连揣摩亭、小憩抵戏斋,抚摸鬼谷子兵书中的捭阖术、反应术、内楗术以及揣篇、摩篇、权篇的亭内雕刻,感受计计相套、环环相扣的兵法奥妙,领略这些智谋在政治、外交、军事等领域的应用技巧,特别是对现今人们的为人处世、智谋经商、顶尖创业等的启迪,厚重的兵学文化与当今纷繁的生活一下子拉近了距离,昭示良多。
⑤夕阳西下,满天云锦。站在草原东侧的巨石之上,俯视脚下,悬崖陡峭;凭栏远眺,沃野千里。感触天地之造化,令人陶醉在边塞风光独有的中原文化里,沉湎在浩瀚悠远的历史积淀中,也仿佛置身于旌旗猎猎的演练场,看到了足智多谋、气宇轩昂的鬼谷王禅,看到了孙膑庞涓斗智斗勇、苏秦张仪合纵连横,也看到了在国家危亡时刻义无反顾挺身而出“自荐”说敌的毛遂,还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义士荆轲。他们或深谋远虑决胜千里,或唇枪舌剑慷慨陈词,或阴险狡诈鼠肚鸡肠。夕人已作古,浩气长留存。妒贤嫉能、奸佞虚伪的人终将在人们的不屑不齿中被风吹雨打去,而忠诚睿智、宽宏厚道的志士,却受到一代又一代人们的推崇膜拜,不断在天地间升华,在历史中永恒。
(选自《2006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怎样理解第一段中“交汇”一词的含义?第四段中“昭示良多”指的是什么?
本文从哪几个角度说明了云梦山的独特和新奇?请概要回答。
文中第三、五段,作者两次写到历史传说中的人物,有何用意?
文题为“走近云梦草原”,而从文中可知,作者是身在其中的。“走近”一词是否应改为“走进”?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