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德意志第二帝国,是在普鲁士主导下的一系列战争胜利的产物,这在德国宪法中有着充分的体现。早在很多国家把亚当•斯密的理论奉为圭臬(准则或法度)的时候,德国更强调一个国家只有达到了工业成熟期后才能够有能力转向自由贸易政策,因此更为强调政府的积极作用。《工人医疗保险法》(1883年)、《工伤事故保险法》(1884年)、《伤残和养老保险法》(1889年)等陆续出台,意味着在世界范围内首开了国家通过立法宏观调控社会生活的先河。
——摘编自蔡迪《19世纪末德国社会经济立法源起考》
依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影响19世纪末德国社会经济立法的相关因素。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明代)连江县的杨崇家庭,六世同居,男女老幼有70口人,饮食一道,财产共有。南平廖氏,五代同居,也同耕共食。大田县吴氏六世同居,男耕女织,不分彼此。福清县王荣也是六世同居,大小家人七百余口,不曾折箸争吵过,而且这个家庭一直发展到清代,是福建历史上受明清两代封建王朝表彰而名扬一时的大家庭。
——彭文宇《历史上闽台家庭与家族交往》
材料二:20世纪初,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是,家庭制度在中国受到空前激烈的批判:一个将家庭作为组织、管理社会基础的传统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为了从传统之茧中蝶化,对家庭制度进行批判是必然的。
——孟宪范《家庭:百年来的三次冲击及我们的选择》
材料三:这一运动的收获是空前的……这种社会细胞——家庭改革,对于提高人民的政治热情,挖掘潜力建设我们的祖国,是会起着重大推动作用。
——《华北区贯彻婚姻法运动总结》(1953年)
材料四:通过把工作转移到家庭之外,工厂也从不同的方向吸引父亲、母亲、孩子远离家庭,从而改变了传统的家庭生活模式。
——E(美)杰里•本特利《新全球史》
(1)据材料一,概括明清时期福建地区大家庭的基本特征。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统治者表彰这类大家庭的主要目的。
(2)从现代化的角度分析,为什么材料二所述20世纪初的中国“对家庭制度进行批判是必然的”?
(3)你认为材料三中家庭改革后的中国家庭伦理关系有什么新变化?
(4)根据上述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推动家庭变革的基本因素有哪些。
金融是社会经济生活的血液。阅读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贝壳铲币、蚁鼻、刀币半两钱银元法币
图①
(1)据材料一,概括中国货币发展的主要趋势?
材料二
图②交子图③《清明上河图》局部
(2)指出“交子”最早出现的时期及其历史地位。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图中现象出现的原因。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从1901年到1907年,张謇先后创办了19个企业单位,初步形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大生资本集团。
发展民族近代工业需要科学技术,这又促使张謇热衷于兴办新式学堂(创办了南通大学),在外地还先后参与或协办了复旦学院、吴淞中国公学、南京高等师范、河海工程学校等大专院校。
张謇对社会教育也比较重视,1905年在通州建立了国内第一所博物苑(馆)还陆续创办了图书馆、更俗剧场、伶工学社、盲哑学校等。更俗剧场是新式建筑,舞台上除演员别无闲杂人员出现,台下禁止吐瓜子壳和乱扔果皮,确实起来移风易俗作用。
——《中国近代工商人物志》第一册
材料二就今日而言,建设工业,实为要图,即以纺织一业而论,吾国人口四万万,只有纱绽(应为“锭”)二百万枚,较诸欧美各国人口与纱绽之比例,我国现有之纱绽,实不能供国民之需求;惟其如此,是以他国在吾国设厂,以遂其经济侵略之野心,而使我纺织业受重大之打击。纱布为人生必需之品,乃至仰给他人,痛心之事,无逾于此。
——荣宗敬《振兴实业发展经济以惠民生计划》
材料三归根到底,在近代中国决定和承担近代化任务的主要载体都是中国的资产阶级。
——林家有《孙中山的革命观——兼论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化的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张謇对推动中国近代社会进步所做出的历史贡献。
(2)据材料二,指出荣氏兄弟投资实业的基本出发点,这反映了中国当时流行的什么思潮?
(3)运用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论证材料三的观点。(要求:观点理解准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楚;280字左右)
近代以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力推动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但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改革开放30年来,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据统计,房地产业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达20%,对GDP的贡献,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则更大。
——徐挺立《改革开放30年房地产业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后中国房地产业为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发展中有何隐忧?
材料二
(2)结合所学,分析在A和B两个年代出现如上图所示投资率状况的原因。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理性原则,表现为良好的法律秩序,并包含着内在价值规定的法律精神的一种治国方略。
材料一:我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使我们心悦诚服。
——伯里克利的演讲
材料二:在我们这样辽阔的国度里,要想有效地管理大家的共同利益,一个活力充沛的并且能充分保障自由的政府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样一个权力得到适当分配和调节的政府里,自由本身将会从中找到它最可靠的保护者。……我怀着欢欣的期待心情,指望在我切盼实现的退休之后,能与同胞们愉快地分享自由政府治下完善法律的温暖。
——华盛顿《告别词(1796年9月)
材料三:下列材料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九条 参议院之职权如左:一、议决一切法律案。…………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九条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
材料四: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回答:
(1)材料一中该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是什么,其“法律上的平等”有什么局限性?
(2)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是如何做到“权力得到适当分配和调节的”?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有何地位?它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4)根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说说这部宪法与前两部有什么根本的不同?材料中的“一切力属于人民”的思想来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