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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
吴宏庆
帅子跟着大师学了几年后,自己也成了鉴定古玩的高手。帅子出师后,大师要留他下来做帮手,帅子心不在此,婉言谢绝了。
帅子的家乡是个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县。几百年前,这里商贾云集,府宅遍地,现在败落了,但那些文物却是不会消失的。
就有人来找他鉴定古玩。来人自报姓名,叫李土方。此人矮壮结实,十指粗糙,肤色黝黑,农民打扮。帅子知道,这种人手中往往有好货。
李土方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来,恭恭敬敬地交给帅子。帅子打开,里面是只青铜酒杯。帅子没看两眼,就顺手扔在桌子上。李土方心痛地拿起来,埋怨地说:“我说你干吗用这么大的力?”
帅子冷笑道:“什么玩意儿!民间仿造的,十块钱一个!”
李土方愣了愣,不甘心地又掏出一个纸包来。这次是块玉佩,帅子眼就亮了,连连细看,口中赞道:“好东西!好东西!”李土方见他这样,欢喜地问:“值多少钱?”帅子轻轻地把玉佩放下,说:“这是汉代的蓝田玉。上面的八条龙栩栩如生,堪称绝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汉代哪位王公的爱物。”
李土方呼吸也急促起来:“卖给你怎么样?”
帅子摇头:“买不起。这是无价之宝!”
“我等钱急用,亏一点卖给你?”
“亏一点也买不起。我劝你还是把它收好了,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卖它。”
李土方感激地说:“其实我并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如果你蒙我,随便给两个我也会卖给你的。可是你既然说出这样的话,就证明你心肠好,值得信赖。我还有几件东西,过几天拿来请你鉴定一下。”
有朋友知道了此事,说帅子是在放长线钓大鱼。帅子不置可否,神秘地笑了。
几天后,李土方又来了。他一进门,就神神秘秘地将门窗关上。帅子知道他等待的东西要出现了。
李土方哆哆嗦嗦地从包里掏出个东西来,帅子一看,脑袋嗡一声响开了,我的老天爷,竟是玉玺!
帅子的手不可抑制地哆嗦起来,接过。玉玺高二十公分,长宽各十五公分。印面阴文刻着“广德王国,永享天恩”八个字。帅子定了定心,幸好不是失踪已久的传国玉玺,否则心脏怕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玉玺的把手是一条独角龙,形态怪异,造型古朴,隐约可见帝王之气。
一千三百年前,这一带曾出现过一个少数民族国家,史称“广德王国”,三代而亡。广德国的图腾就是独角龙。这个玉玺就是广德国的玉玺。这可是一件真正的宝贝,帅子也难以鉴定它真正的价值。
“还有什么东西?”
李土方又掏出一件东西,是个小小的金鼎,看到它,帅子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李土方一定是找到了广德国王的葬地。金鼎上刻着“夏王三年”,也就是这年广德亡国的。“这玩意儿你想怎么卖?”帅子眼盯着金鼎问。
“那这个呢?”李土方指着玉玺问。
“不管那个,我是问这个!”
“这个嘛,我用秤称了称,有一斤二两重,十万元怎么样?”
帅子笑了:“这是包金而不是赤金,哪有用秤称的道理?最多两万元!”
李土方颇难为情地笑了,一跺脚:“好,两万就两万吧!这个呢?”他又指着玉玺。
帅子不回答,从屋里拿出两万元,就要送客。
“别别!有话好说,价钱可以商量嘛,你说 清楚,这玉玺到底值多少钱?”
帅子重新坐下来,吸了根烟说:“这玩意真是个古董,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但古董就一定值钱吗?我看未必。实话对你说,这玉质不算太好。你看,上面还有瑕垢疵洼的。”帅子又对李土方说了一大通专业术语。李土方听得头都大了。最后帅子伸出手掌晃了晃:“你要出这个价,我就收下了,否则,另请高明!”
“五十万?”
“五万!”
李土方犹豫起来,半天才说:“你是个公道人,不会太骗我。这样吧,二十万!如果你不答应,我只好走了。”
帅子就用二十万买回了玉玺。第二天,他就带着玉玺赶了几千里路到了大师那里。大师用放大镜足足端详了半个小时,最后开口说:“这东西你用多少钱弄来的?”
“三十万。”帅子撒了个谎。他想卖给大师。大师完全有能力吃下。
“好眼力!”大师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准备卖多少?”
“您是我的恩人,您看着给!”
大师伸出一个巴掌晃了晃。
“五十万?”大师笑了:“五千元。我说的是这假玉玺的手艺,而这玉玺本身大约也就两百元左右。”
“什么?”帅子跳了起来。
大师将他按下,说:“鉴定古玩必先要懂赝品。你跟我学了几年,只学会了怎样鉴定真品,而没有学会怎样鉴别赝品。当初我要你留下来,为的就是要教你这一招,只是你太急于自立门户了,学艺不精,吃亏上当是迟早的事。”大师又拿起“玉玺”,感慨地摇摇头,“玉是老玉,字是新刻的。这造赝人真是高手,想不到现在还有这样的高手!连我也几乎被骗了!”
李土方,高手?帅子瘫倒在地。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的题目很有特点,一语双关。“高手”既指小说中的帅子,又指李士方,而前者在后者面前相形见绌,自愧不如。 |
B.小说中“李士方哆哆嗦嗦地从包里掏出个东西来”,这里的“哆哆嗦嗦”运用了细节描写,细致地刻画出李士方当时紧张的心理。 |
C.帅子故意不买李士方的玉佩,是他用的一计。他是想让李士方拿出更好的宝物,而这也正中李士方的下怀。 |
D.小说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全部运用了正面描写的方法,通过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 |
E.这篇小说情节曲折生动,引人入胜,通过一个生动的故事表现了比较深刻的意蕴,让人读后有所感悟。
(2)小说第一段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李土方是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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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了,母亲放飞的手
刘心武
从1950年到1959年,我8岁到17岁。家里平时就我和母亲两人。回忆那10年的生活,母亲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寻常的。
物质上,母亲自己极不重视穿着,对我亦然,有得穿就行了;用的,如家具,也十分粗陋。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母亲做得一手极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说她能独自做出一桌宴席,令父亲的那些见过大世面的朋友交口称誉,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等,也足以叫邻居们啧啧称奇。有人就对我发出警告:“你将来离开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惯啊!”但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总是要数落我一顿。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到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
母亲在饮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对我的“娇惯”和“溺爱”。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是,我家是大院中有名的邮件大户。如果那几十种报刊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为我订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为儿子花钱啊!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
1959年,我被师范专科学校录取,勉勉强强地报了到。我感到“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学校就在市内,因此我觉得还可以大体上保持和上高中差不多的生活方式——晚上回家吃饭和睡觉。我满以为,母亲会纵容我“依然故我”地那样生活。但是她却给我准备了铺盖卷和箱子,显示出她丝毫没有犹豫过。母亲不仅把我“推”到了学校,而且,也不再为我负担那些报刊的订费,我只能充分地利用学校的阅览室和图书馆。
1960年春天,有一个星期六我回到家中,进门就发出情况异常,仿佛在准备搬家似的……果不其然,父亲奉命调到张家口一所军事院校去任教,母亲也随他去。我呢?父亲和母亲都丝毫没有犹豫地认为,我应当留在北京。问题在于:北京的这个家,要不要给我留下?如果说几间屋都留下太多,那么,为什么不至少为我留下一间呢?但父亲却把房子退了,母亲呢,思想感情和父亲完全一致,就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开始完全独立地生活。父亲迁离北京后的那周的星期六下午,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北京除了集体宿舍里的那张上铺铺位,再没有可以称为家的地方了!我爬上去,躺到那铺位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污渍,没有流泪,却有一种透彻肺腑的痛苦,难以言说,也无人可诉。
1966年春天,我在北京一所中学任教。就在那个春天,我棉被的被套糟朽不堪了,那是母亲将我放飞时,亲手给我缝制是的被子。它在为我忠实地服务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必须更换的极限。于是我给在张家口的母亲写信要一床被套。这对于我来说是自然到极点的事。母亲很快寄来了一床新被套,但同时我也就接到了母亲的信,她那信上有几句话我觉得极为刺心:“被套也还是问我要,好吧,这一回学雷锋,做好事,为你寄上一床……”睡在换上母亲所寄来的新被套里,我有一种悲凉感:母亲给儿子寄被套,怎么成了“学雷锋,做好事”,仿佛是“义务劳动”呢?现在我才醒悟,母亲那是很认真很严肃的话,就是告诉我,既已将我放飞,像换被套这类的事,就应自己设法解决。她是在提醒我,“自己的事要尽量自己独立解决”。
母亲将我放飞以后,我离她那双给过我无数次爱抚的手是越来越远了,但她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1)文章的结尾一段“母亲将我放飞以后……”其中“放飞”一词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答:
(2)文中共写了几次“放飞”,请作简明概括。
答:
作者认为母亲“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请结合全文,谈谈母亲给予了“我”哪些人生启示。
答:
(1)“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这句话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2)母亲注重孩子的饮食,对衣着和家中摆设却毫不讲究,却给孩子订“几十种报刊”,你能从中悟出母亲的“育子”之道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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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生物学
(1)1970年奥地利科学家贝塔朗菲创立的“一般系统论”对于我国知识界来说并不陌生。尽管贝塔朗菲是以生物学家的身份去思考、研究并提出系统论的,但他的系统论并不仅适用于生命科学,它同样适用于物理学、心理学、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等各门学科。如果说过去所谈论的是在哲学层面上的、普适性强的一般系统论,那么这里所要介绍的系统生物学,则是生命科学研究领域的一门新兴学科。
(2)在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发起人也是系统生物学的创始人之一的美国科学家莱诺伊·胡德看来,系统生物学和人类基因组计划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在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型大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孕育了系统生物学。相对而言,系统生物学的诞生进一步提升了后基因组时代的生命科学研究的能力。由此,胡德认为:“系统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核心驱动力。”基于这一信念,胡德在1999年底辞去了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教职,与另外两名志同道合的科学家一起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系统生物学研究所。随后,系统生物学便逐渐得到了许多生物学家的认同。
(3)什么是系统生物学?它不同于以往的实验生物学——仅仅关心个别的基因和蛋白质,它是以整体性研究为特征的。这在系统生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中反映得很清楚。
(4)系统生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分为这样四个阶段:首先是对选定的某一生物系统的所有组成成分进行了解和确定,描绘出该系统的结构,包括基因相互作用网络和代谢途径,从而构造出一个初步的系统模型。第二步是系统地改变被研究对象的内部组成成分(如基因突变)或外部生长条件,然后观测在这些情况下系统组成成分结构所发生的相应变化,包括基因表达、蛋白质表达和相互作用、代谢途径等的变化,并把得到的有关信息进行整合。第三步是把通过实验得到的数据与根据模型预测的情况进行比较,并对初始模型进行修订。第四阶段是根据修正后的模型的预测或假定,设定和实施新一轮的改变系统状态的实验,并在重复第二步和第三步后,不断地通过实验数据对模型进行修订和精炼。系统生物学的目标就是要得到一个理想的模型,使其从理论上能够反映出生物系统工程的真实性——即一个生物系统中所有组成成分(基因、蛋白质等)的构成,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这些组成成分间的相互关系。
胡德之所以提出“系统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核心驱动力”这一论断,不属于其原因的一项是
A.“一般系统论”必将影响生命科学,使系统生物学成为新兴学科。 |
B.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型大科学的发展,孕育了系统生物学。 |
C.系统生物学的诞生进一步提升后基因组时代的生命科学研究的能力。 |
D.世界上第一个系统生物学研究所成立并获得许多生物学家的认同。 |
结合文意,用最恰切的语言为“系统生物学”下一个定义。
答:系统生物学是研究的学科。
根据文意,对第(4)段系统生物学基本工作流程的四个阶段进行压缩与归纳,保留最重要的信息并用符号“”将结果连接起来。(不超过80个字)
()→得到一个理想的模型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A.科学研究的新思路,常常表现为将普适性较强的一般原理、规律应用于特定学科(如生命科学),从而产生很多具有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 |
B.要想全方位地描绘某一生物系统的结构,只有通过对系统的所有组成成分进行了解和确定,否则,就无法反映出这一生物体系的真实性。 |
C.只要严格按照系统生物学基本工作流程规定的“四个阶段”一步步走下去,就能够得到一个理想的系统模型,从而达到既定的研究目标。 |
D.当前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学科内部的综合与学科之间的综合,在探求彼此的关联中使原有的学科研究向着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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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铁质
刘向民
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远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的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梨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冤天忧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选自《散文选刊》2006年1期)
14.乡村的“铁质”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
答:
15.文章的第五段运用了连用了三个“哪怕”,有何作用?
答:
16.如何理解“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续”?你如何评价作者这样的观点?
答:
17.整篇文章在写作上有何个性特点?这种写作手法对表达文章中心有何作用?
答:
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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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三坊七巷
①早就听说福州“三坊七巷”的历史文化地位与江苏周庄、山西平遥、云南丽江齐名,在建筑界被誉为“明清建筑博物馆”。但省里每次接待北京和外省的客人时,参观的目的安排表上却未出现“三坊七巷”。带着疑惑,我拨通了福州大学陈晓博士的电话,约他周末与我去“三坊七巷”看个究竟。
②我们相约在塔巷的老字号“永和鱼丸店”集合,穿过塔巷到了南后街。陈博士边走边说,“三坊七巷”由白墙、灰瓦、亭台、楼阁等组成。具有典型的闽越民居特色,是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性建筑,占地约40多公顷。它始建于西晋末年,到唐代逐渐形成规模。当时在南街建起了“七巷”,后来隔了一条街(南后街)又建起了“三坊”,形成了以南后街为中轴的“非”字形结构的大型建筑群。“三坊七巷”是南后街两侧从北到南依次排练的十条坊巷的统称。
③听了陈博士绘声绘色地介绍,我建议说,那我们就按古人的建筑顺序先去“七巷”再走“三坊”吧。陈博士摊开双手摇了摇头遗憾地告诉我,杨桥以后改造的杨桥路了,遗址上仅留存黄花岗烈士林觉民的故居,盛下的全是高楼和商业街。
④站在南后街与杨桥路的岔路口,面对车水马龙的杨桥路和衣锦坊的建筑工地,我们和“三坊七巷”一道仿佛一同被挤在高楼大厦的夹缝中。“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派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
⑤不经意间我们走进了郎官巷.这里与最繁华的东街口只一步之遥,却是两个世界,一边是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一边是幽深古老的庭院,它静谧地躺在高楼大厦之中,散发出古老的芬芳。郎官巷20号是严复的故居,那是一幢三进三开式的古建筑群,白墙灰瓦,精致的木雕,土筑的马鞍形风火墙。这里的每块砖瓦仿佛都透露出浓浓的书卷味,让人释怀。参观结束时,为了纪念这位近代史上的启蒙思想家,我还专门买了一本《天演论》。
⑥现在的南后街成了一条时装街。据说,每一种时装新款刚上市,在南后街就能买到它的仿制品,而且价格十分便宜,每到节假日,满街都是购物者。在福州这片最古老的坊巷里,我们仅看到一家字画装裱店。这是南后街唯一的文化窗口。店内正中挂着一副精致的匾额,上写“米家船”三个字,我走进店内向林师傅请教,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后解释说,该店建于1865年,由清代著名学者何振岱题匾。取意北宋书画家米芾携带书画作品游览山水,以船为家。
⑦漫步在“三坊七巷”中,仿佛置身于明清时期,浮躁的心境也会随着挂钟不慌不忙的摆动而平和下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杨桥巷和吉庇巷已分别扩建为杨桥路和吉庇路,衣锦坊的一大半已被推倒拆建为现代化住宅小区。“三坊七巷”成了“二坊半五巷”。但尽管如此,“三坊七巷”宏大的规模和别具一格的建筑群,仍然掩不住昔日曾有的气派和辉煌。
⑧在宫巷我们慕名来到林聪彝的故居。据说它是明清以来福州最大的私宅,占地面积约3000多平方米。现今里面住了二三十户人家,内有十多个小天井,天井里栽培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把整个庭院衬托得更加妖娆。
⑨院外却是另一番景象。那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建筑风格的坊巷,两边的高墙有已倾斜的、白粉墙有的已脱落,坊巷里的名牌有的已残缺,蓝天被凌乱的电线分割得支离破碎。经过历史沧桑,昔日辉煌的历史文化景象如今已黯然失色,再也很难寻找到往日的风采。“三坊七巷”不知不觉地变得浮躁起来,那浓重的商业味,把整个坊巷压得透不过去来,承载着福州久远的历史文化的“三坊七巷”渐渐被现代文明吞没。福州是否在远离多样性、差异性和历史性文化特色中逐渐失去了记忆。
⑩建筑学家黑川纪章说:“建筑是一本历史书,我们在城市中漫步,阅读它的历史。把古代建筑遗址留下来,才便于阅读这个城市,如果旧建筑都拆光了,那我们就读不懂了,就觉得没有读头,这座城市就索然无味了。”城市现代化不仅仅意味着高楼大厦,更重要的是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当人类砍倒第一棵树的时,文明就诞生了;而当人类砍倒最后一棵树的时,文明结束了。难道城市不也是如此? (选自《美文》2005年第11期,有删改。) 在作者看来,福州的“三坊七巷”具有怎样的特点?请整合文意作答。
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本文的标题是“福州的三坊七巷”,文中又多出将“三坊七巷”与“高楼”,“商业街”,“现代化小区”联系在一起,请说说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
作者引用了黑川纪章的话的目的是什么?
能否将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删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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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的5月9日
东方莎莎
我在俄罗斯工作的那段日子,有过一位房东。这个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位穿黑裙的亮丽女人有着同样名字的妇人,初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大花的三角头巾围着她一头不听话的白发,一件旧格子呢大衣罩在那面粉口袋一般肥大的连衣裙上,她脸上的皱纹使人想起沟沟坎坎的荒地,满是沧桑和悲凉。
安娜是一位普通的退休医生,年逾七旬,孤身一人,正好需要一个伴,所以,我成了她的房客。
安娜的生活极为简朴,是常年养成的习惯,也是由于为数不多的退休金穷于应付飞涨的物价。可有一天,安娜竟奢侈地一次拎回一条鳟鱼、一瓶红鱼子酱、两只鸡仔、三瓶甜酒和一些现成的牛肉卷、她一边在厨房忙碌着,一边哼起了《喀秋莎》这首歌。一缕阳光透过稀疏的刚长出嫩芽的树梢射进厨房,又斑斑驳驳地映在安娜的脸上,我发现她的眼睛在放光。
“大娘,今天一定有喜事吧?”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安娜看也不看我一眼:“小姑娘,你忘了,明天是5月9日胜利日呀!”
哦,5月9日!不管是过去、今天,还是将来,它对俄罗斯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节日。五十年前的这一天,德国法西斯的投降书正式签署生效,它标志着苏联最后取得了伟大卫国战争的胜利。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来之不易,英雄的苏联人民经过四年多的浴血奋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千多万人为国捐躯。安娜的丈夫瓦夏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节日,安娜总是要庆祝一番的。通常是对着瓦夏的照片,喝一会儿酒,唱一会儿歌,苦一会儿,笑一会儿,还要去广场的烈士公墓站上一会儿。虽然公墓里并没有瓦夏的遗骨,但她喜欢在这一天来公墓旁看燃烧不息的“长明火”,寄托一份哀思。
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子里却颇有暖意。安娜端出丰富的晚餐,这些都是当年瓦夏最爱吃的。她又拿出瓦夏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眼睛里又放射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光芒。
瓦夏原来和安娜同在一个厂里工作,就在他们共度蜜月的日子,战争开始了,安娜亲手送瓦夏参军上了前线。瓦夏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也是一个5月9日,他牺牲在波兰。安娜虽接到了他阵亡的通知书,但仍在战争胜利后,去迎接凯旋的战士,希望有奇迹出现。当然,她的希望最终落了空。从此,安娜将所有的化妆品一律扔进了垃圾箱,任凭白发和皱纹爬满一头一脸,因为她的心早已跟随瓦夏到天堂去了。
“我和瓦夏都渴望有一群孩子,可我们结婚时买的那辆童车一直是空空的。”安娜说着,不禁老泪纵横。
我一边替她拭泪,一边说:“大娘,别难过。我也有亲人在当年的抗日战争中为国捐躯,他们和您的瓦夏一样,都是英雄。如果您愿意,我就做您的女儿。等我将来有了小宝宝,一定抱他来坐您和瓦夏伯伯买的童车。”
“好哇!好哇!”安娜挂着泪花的脸上又泛起了笑容,“我有了一个中国女儿,我还会有一个漂亮的中国孙子。到时候,我一定会用童车推着他到烈士墓前,告诉瓦夏,他的血没有白流,我们的下一代在幸福地成长。”安娜手舞足蹈,又快活地唱起了《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我发觉此时的安娜,美到极至。
(节选自《散文》2005年10期) 文章开篇描写了安娜的肖像,请根据这种肖像描写概括出安娜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作者这样描写安娜在文章中的作用。
答: 文章两次提到歌曲《喀秋莎》,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在第七段连用了五个“一会儿”,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有哪些?
答: 根据文章,回答问题。
(1)“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里却颇有暖意”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2)文章开始说安娜“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但结尾说安娜“美到极至”。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