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高贵的灵魂
①贝多芬——世界上无数的人被他的音乐所感动,所震撼,不仅仅是他的音乐,还有他的高中的灵魂。
②贝多芬的一生宛如一天雷雨的日子。先是一个明净如水的早晨,然后突然之间巨大的阴影郑过,非壮的雷吼,充满着声响的、可怖的静默,一阵复一阵的狂风,有如《英雄交响乐》与《第五交响乐》。然而白日的清纯之气尚未受到损害。观乐依然是欢乐,悲哀永远保存着一缕希望。但自1810年后,心灵的均衡丧失了。即使快乐本身也蒙上苦涩与犷野的
性质。所有的情操里都混和着一种热病,一种毒素。贝多芬1810年5月2日致韦格勒书中有言:“噢,人生多美,但我是永远受着毒害……。”黄昏来临,雷雨也随着酝酿。尔后是沉重的云,饱蓄着闪电,把黑夜染成乌黑,夹带着大风雨,那是《第九交响乐》的开始。——突然,当风狂雨骤之际,黑暗裂了缝,夜在天空被赶走,由于意志之力,白日的清明重又还给了我们。
③罗曼•罗兰曾这样赞美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什么样的征服可与之相媲美?波拿巴的哪一次战役、奥斯特利茨娜哪一天的阳光达到了这种超凡努力的光荣?获得这种心灵从未获得的最辉煌的胜利?一个贫困、残疾、孤独、痛苦造就的不幸的人,一个世界不给他欢乐的人,竟创了欢乐带给人间!正像他用一句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样,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在那句豪言壮语中,浓缩了他的人生,并成为一切勇敢的心灵的箴言:用苦痛换来欢乐。”
④一心向善,爱自由高于一切。就是面对御座,也决不背叛真理。贝多芬说:“君王们和亲王们完全可以造就一些教授和机要参议;他们可以给后者以各种各样的头衔和勋章;但是他们无法造就伟大的人物,无法造就超脱于庸俗社会的心灵;——而当像我和歌德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时,这帮大人先生们应该感觉到我们的伟大。”歌德,这位德国伟大的诗人、思想家,也是受人们爱戴的。但是他比贝多芬高贵的灵魂却显得逊色。贝多芬曾讲述他与歌德一起散步的情景:“在归来的路上,我们遇见全体贵族。我们老远就看见他们了。歌德便掐开我的手臂,立于大路旁。我白费口第三者地对他说了我想说的所有的话。但我就是未让他多走一步。于是,我把帽子压得很低,扣上外套上的钮扣,倒背着手,钻进密集的人群中去。亲王们和朝臣们排队恭迎;……我觉很好玩地看看皇家车马在歌德面前经过。他立于路边,低低他弯着腰,帽子拿在手里。”事后,贝多芬毫不留情地把歌德狠狠地训斥了一通。对此歌德耿耿于怀,永远不原谅贝多芬了。
⑤18世纪末的维也纳是音乐气氛最浓的城市,当时在显赫贵族的客厅里,音乐表演成了一件高尚和时髦的事。所以贝多芬也就经常处在贵族及头面人物的包围之中。可他总是高高昂起他那狮子般的大头颅,从不献媚于任何人,显示出比贵族还要高贵。
⑥有一次,在利西诺夫斯基公爵的庄园里,来了几位“尊贵”的客人,正是侵占了维也纳的拿破仑军官。当时贝多芬正住在公爵的庄园里,当军官们从主人那里得知后,公爵便请求贝多芬为他们演奏一曲。贝多芬绝不愿为侵略者演奏,断然拒绝,猛地推开客厅大门,在倾盆大雨中愤然离臻著¨回到住处,他把利西诺夫斯基公爵给他的胸像摔个粉碎。并写了封信:“……公爵,你所以成为一个公爵,只是由于偶然出生:而我之所以成为贝多芬,完全是靠我自己,公爵现在有的是,将来也有的是,而贝多芬只有一个。”
⑦是的,一个人是出身贵族还是平民,不是自己决定的。但是一个人是选择高贵还是低贱,却完全可以由自己决定的。诚如贝多芬所言,由于偶然的出身,世界上有无数的公爵,而历史无情,这些曾显赫一时的公爵一个个都灰飞烟灭,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而贝多芬没有高贵的出身,却有不朽的作品、高贵的灵魂,在人们心中铸起一座丰碑。
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文章第二段用比喻修辞形象的告诉我们贝多芬战胜苦难并创作《第九交响曲》的过程,第三段告诉我们这一过程就像波拿巴的战役、奥斯特利茨娜的阳光那样,让人心灵获得了辉煌的胜利。 |
B.贝多芬之所以训斥歌德一通,是因为他认为歌德就像君王们和亲王们一样,只是拥有地位和头衔,没有超脱庸俗社会的心灵。 |
C.贝多芬拒绝利西诺夫斯基公爵的请求,是因为贝多芬有一颗炽热的爱国之心,对公爵向入侵者阿谀奉承的行径感到愤怒。 |
D.“公爵现在有的是,将来也有的是,而贝多芬只有一个!”这句话充分体现了贝多芬对权贵的不屑,对自我独特个性的肯定。 |
E.文章主要运用了叙述的表达方式,兼有描写、抒情、议论,向读者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情感丰富、思想深刻的贝多芬形象,
结合文本,概括贝多芬的“高贵的灵魂”体现的那些方面?
文章第四段有两处引用了贝多芬的话,请简要分析这两处引用的作用。
“一个人是出身贵族还是平民,不是自己决定的。但是,一个人是选择高贵还是低贱,却完全可以由自己决定的。”这段文字可谓是思想深邃,让人深思,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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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25分)
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两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趣证幸。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给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宁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终生,我决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邀请他去东北筹办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的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农林大学的教材钢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设设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期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教十名专轰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
(摘编自《中03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
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酸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和东北农学院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 )。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酋》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成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勘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荨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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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鞋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 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